013年,根據《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的實施部門,已由教育部調整為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教育部下發《做好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審批權下放有關事項的通知》(教外綜[2013]50號),對后續審批與監管工作進行規范。
隨后,山東、廣東、陜西等14個省市發布了各地政策。據中國教育在線與查字典新聞網聯合發布的《2015出國留學發展狀況調查報告》分析,新增審批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數量并未大幅增加,只有山東、廣東、天津、福建、寧夏五省區新增審批45家,其中山東獲批機構數量達22家,接近新增機構數量的50%。通過調研,三成機構認為新政策對機構產生重大影響。
八成留學生選擇找中介 超三成對服務不滿
根據中國教育國際交流協會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分會《2015留學中介機構調查(個人版)》結果顯示,84.85%的用戶在留學申請時選擇了留學中介機構進行服務。可見,雖然留學信息日趨透明,但由于歐美院校申請標準的多元化以及語言障礙,多數人DIY申請還是困難重重。加上生活水平的提高,有能力自己申請的人也愿意選擇“購買服務”來節省時間和精力。
但不樂觀的是,在選擇請中介進行留學資訊服務的消費者當中,超過三成表示對中介服務不滿意。同時,因不信任而不選中介的留學者占到一半。在全國消協組織受理的留學投訴中,2015年僅過去一半,投訴量已達117起,大幅超過2014年全年73起的總量。
留學中介全國投訴情況
上面提到的投訴中,合同問題最為顯著,幾乎占到總量的八成。究其原因,可能是一些留學中介機構在與消費者簽署《委托辦理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中出現了只保護自身利益,忽略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不公平條款等。
用戶選留學中介看重資質與口碑
用戶在選擇留學中介時,往往最看重哪些因素呢?報告顯示,43.94%的用戶選擇中介以熟人口碑為主,41.52%會考察中介資質,而僅有14.55%的用戶把費用作為選擇標準。
而中介機構也意識到了用戶的選擇標準,經過調研,幾乎所有留學中介機構都認為非常有必要制定行業認證標準,半數左右機構希望對機構進行評級,三成以上機構認為非常需要進行從業人員崗位培訓,持證上崗。
留學行業標準出臺 機構認證逐步啟動
為了維護從業機構和留學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中國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行業健康穩步發展,2013年10月31日,經教育部批準并在國家民政部登記注冊的全國性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行業自律組織——中國教育國際交流協會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分會成立。
針對消費者和行業機構提出的一系列問題,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分會作為唯一一家全國性留學中介服務行業組織,整合合同示范文本、從業人員崗位培訓與認證、留學中介機構認證等內容于2015年10月推出《自費出國留學行業標準》,并將推廣實施全國從業機構。從而引導行業自律,提升服務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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