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6日,“普法教育校園行”活動在長春建筑開展。本次活動由吉林省教育廳主辦,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承辦,各地方行政管理局和各高校負責協辦。長春市消協消費教育指導部馬耘主任、長春市行政管理局雙陽分局張殿奎副局長、長春建筑學院孫萬臣副校長、學生工作處王浩強處長等出席活動,活動由校團委劉志偉書記主持。
活動分為以下幾個部分:一是在人流密集區擺放宣傳展板,讓更多同學了解消費維權的范圍和具體流程;二是發放調查問卷,掌握更多在高校學生群體當中存在哪些消費誤區,存在哪些消費觀念,有哪些消費權利;三是進行消費維權案例講解,長春市消協消費教育指導部馬耘主任在土木工程學院報告廳為參會同學們講解有關旅游、購物、網購、手機綁定、分期貸款、免費試用產品等相關消費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及違法行為;四是雙陽分局張殿奎副局長就大學生消費權益受到侵害如何進行申訴、建立大學生消費維權服務站、保障消費權益申訴渠道暢通等問題進行了講解。
劉志偉書記對參會學生提出要求,他希望同學們在聽完報告后,要明確消費者的范圍,充分認識非法傳銷的危害,掌握安全防范知識,如何進行消費投訴,正確處理消費糾紛,能夠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真正做到,知法:熟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條文;懂法:運用相關法律法規條文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守法:在非相關法律法規條文允許范圍內進行消費;用法:在合法權益受到遭受侵害時,運用法律武器合理合法維權。
大學生作為特殊龐大的消費群體,在消費過程中合法權益遭受侵害的事件多有發生。通過本次活動,普及了同學們的消費維權知識,強化了同學們的自我保護意識,完善了長春建筑消費維權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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