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記者從在銅梁召開的重慶市民辦教育工作會上獲悉,重慶市將出臺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加強對全市民辦幼兒園申辦行為的管理和規范。
目前,暫定名為《重慶市民辦幼兒園審批和管理暫行辦法》的管理規章正在全市教育系統征求意見。據了解,制定該《辦法》的主要依據是我國的《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其中,《辦法》對民辦幼兒園園長任職條件、辦園規模、用地面積和可能出現的違規行為處罰類別都提出了明確要求。
據了解,今后在重慶市要擔任民辦幼兒園園長的人,首先要滿足的條件是年齡不超過65歲。同時,他們還必須具有中等幼兒園教育或中等師范教育專業畢業以上學歷和中級以上專業職稱。此外,擁有5年以上幼教工作經驗,并取得園長培訓合格證書也是必須跨過的門檻。
在辦園規模方面,未來全市的民辦幼兒園與公辦幼兒園將基本處于同一水平。根據目前的設想,民辦幼兒園班級數原則上確定為6至18個班,每班人數為25至35人,任何民辦幼兒園都不得超過這一人數標準。此外,針對幼兒園的班級數量不同,我市對其辦園面積也會提出明確標準。例如,擁有6個、9個、12個或18個班的民辦幼兒園,其用地面積必須達到1500平方米,而使用面積則要達到1200平方米;相對應,生均的建筑用地和建筑面積分別為不少于10平方米和8平方米。
值得注意的是,重慶市此次將對民辦幼兒園的校車使用進行嚴格監管。民辦幼兒園原則上不得使用校車,已有校車的民辦幼兒園必須按照公安部、教育部等相關文件進行配備,并建立專人跟車制度、收車管理制度,以確保幼兒安全。
另據了解,在即將出臺的《辦法》中,民辦幼兒園五類行為將受到依法處理。其中,包括未經審批,擅自舉辦幼兒園;違規使用校車,并且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未經許可增加收費項目;以騙取錢財為目的,發布虛假招生信息和未經審批,擅自設立分園、合并或改變幼兒園舉辦者的名稱地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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