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畢業生回流就業傾向逐漸明朗
——2015年應屆大學畢業生回流意愿調查報告
編者按
近年來,勞動就業制度和畢業生就業制度的一系列改革,為畢業生就業“雙向選擇”創造了良好的條件,畢業生的選擇許多源于創業沖動,而非就業壓力。嚴峻的就業形勢使得很多畢業生開始理性思考自己的畢業去向,大學生開始主動選擇回流家鄉尋求發展。通過社會調查了解2015屆應屆畢業生的回流意愿,預測回流的發展趨勢,探討畢業生回流的原因,解讀就業信號的變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指導大學生理性選擇畢業去向。學校和政府也可根據回流趨勢,調整招生結構,積極進行就業指導,幫助畢業生更好地就業。
1.調查通過網上發放問卷獲得應屆畢業生回流數據
本次調查的內容主要包括2015屆全國應屆大學畢業生的回流現狀與回流原因。其中回流現狀主要包括回流意愿、回流途徑、回流目的地以及可能影響畢業生回流意愿的影響因素及作用探析。對于畢業生的回流原因,調查對不同原因變量做具體描述,設計五級量表進行測量。家鄉拉力方面包括:情感因素、政策因素、家庭因素、理想因素、生活成本。大城市推力方面包括:主觀因素和客觀因素。
本次調查通過在網上發放問卷《2015屆應屆大學生回流意愿調查》,共回收有效答卷469份。本次調查獲取的有效樣本包含男生263人(占比56%),女生206人(占比44%)。本次參與調查的應屆畢業生生源地主要分布在西南和東北,分別占比48%和22%,其次為華中(占比12%)、華北華東(占比10%)、西北(占比8%)。(由于華南地區樣本較少,故不列入有效樣本進行分析。對于華北和華東地區的樣本則根據其地域及經濟發達程度的接近性,做統一處理。)參與本次調查的畢業生主要來自西南和東北的大學(分別占比59%和20%),其次依次為華中和西北(均為33個樣本,占比7%)以及華北華東(共31個樣本,占比7%)。
2.2015屆畢業生的回流意愿超四成
調查顯示,2015屆畢業生的回流意愿較高,共占比41.8%(包括15.1%的畢業生非常想回家和26.7%的畢業生比較想回家),而沒有回流意愿的畢業生占比31.5%,其中9.5%的畢業生非常不想回家,另外還有26.7%的人覺得是否回家沒有區別。這說明大多數人傾向或者不排斥回流。
與調查假設相反的,數據顯示回流意愿與性別、專業門類、學歷類型、大學所在地與生源地是否在同一省份、是否是獨生子女、父母親職業、家庭經濟狀況均無顯著相關性。該結論與調查假設有較大出入,值得關注。
應屆畢業生的回流意愿與生源地有一定關系,來自華北、華東的應屆畢業生回流意愿最高(占比61.9%),其余依次為西南(38.9%),西北(38.9%),華中(30.8%)。來自東北的畢業生回流意愿最低,愿意回流的人數占比29.2%,而不愿意回流的占比48%。說明經濟越發達的地區對于吸引畢業生回流的作用越強。而西南、西北地區的畢業生回流也很可能間接受到了經濟政策的影響,如在西部大開發的大背景下,該地區的經濟快速發展,提供了較多的就業崗位,而且地方政府出臺了相關政策吸引畢業生回流。而東北地區受到特殊的氣候條件與經濟等因素影響,經濟發展受到了較大制約,該地區的畢業生回流意愿就相對較低。
回流意愿與生源地城市級別有顯著相關性。從對樣本量較為充足的二、三、四、五線城市有關數據可以看出,來自二線城市的應屆畢業生回流意愿最高(占到所有生源地為二線城市的畢業生的54.4%),其次則是五線城市,來自這部分城市的應屆畢業生中共有41.9%有回流意愿,但回流意愿不是非常強烈。來自三、四線城市的應屆畢業生的回流意愿則沒有太大差別,分別是32.6%和31%。所有級別的城市中,只有四線城市的畢業生不回流意愿強于回流意愿(共49.3%不愿意回流就業),說明經濟較為發達的城市更容易吸引畢業生回流,而五線城市相對經濟落后,卻吸引大量畢業生回流,其原因值得探討。經濟發展的空間與活力是可能的解釋,經濟政策的偏向也可能有一定影響。
3.超半數回流者回鄉就業 創業并非基于就業壓力
綜合分析回流畢業生的生源地,回流目的地與家庭所在地三個數據,共有56.7%的應屆畢業生愿意回流到生源地所在城市,26.7%則回流到生源地所在省份,10.6%回流到同一經濟文化區域,來自縣城和鄉村的畢業生則只有8.3%的應屆畢業生想要回流到家庭所在鄉、鎮。這說明2015屆應屆畢業生的回流地以城市為主,大多為家庭居住地所在城市,也有不少選擇同省或同區域有接近性的其他城市。
2015屆應屆畢業生主要選擇的回流途徑是直接找工作(占比42%),其余依次為報考企事業單位(占比27%),報考家鄉的公務員、村官(占比17%),自主創業(占比9%),最后是升學回流(只有5%)。
選擇直接回流就業的兩種畢業生(報考企事業單位和直接找工作)主要獲得求職信息的方式主要來自人才招聘會(43.2%),其次依次是網絡搜索(32%),朋友親戚家人的介紹(18.4%),社交活動(4%)和其他(2.4%)。說明人才招聘會和網絡是提供求職信息的最主要平臺,而朋友親戚家人介紹的比重不可輕視,說明人際關系在畢業生們獲取求職信息時起到了一定作用。而社交活動雖然在大學生的日常生活中使用頻繁,但對求職信息獲得并無明顯幫助作用。
選擇回流創業的應屆畢業生,對其創業原因進行分析,結果顯示最主要的創業原因是想要實現自我價值(62.5%),其次是想要自己當老板(50%),之后是積累工作經驗和增加經濟收入(均占43.8%),緊隨發展趨勢和實現就業的比例最小(分別占比12.5%和6.3%)。說明自我實現仍然是畢業生創業的主要動力,只有極少的人因為就業壓力而創業。
對于創業者的回流優勢進行分析,結果顯示最主要的優勢是擁有合適的創業項目(75%),其次是熟悉的創業環境(62.5%),家鄉的人脈資源(56.3%),家鄉的市場需求與政策扶持(均占50%),家庭的資金支持(31.3%),政府的創業指導(18.8%),學校的創業指導則最不明顯(只占12.5%)。說明合適的項目對于創業至關重要,可以說是先決條件,而回流家鄉對創業具有明顯幫助作用,主要表現在人脈、市場、政策、資金幾個方面,這些優勢也在一定條件下促進了這些畢業生的回流。另外,還可以看到國家有關政策扶持創業的明顯作用。應該注意的,政府和學校在支持應屆畢業生創業上都缺乏行動,而對于缺乏實戰與經驗的創業者,創業指導很有必要。
對于創業者遇到的阻礙進行統計分析,結果顯示創業者們遇到的最大問題是資金(共占比56.3%)。說明對于應屆畢業生的創業來說,資金上的支持很有必要。人才和業務來源也是創業者們較為頭疼的問題,這應該是初始創業者難以避免的挑戰,有創業想法的人也該理性看待并做好相應應對準備。而家人朋友的支持與否并不構成特別大的創業阻礙,表示大家對于創業并沒有特別大的排斥心理。
4.家鄉的吸引力擊敗了大城市的浮華
本次調查在對回流原因進行分析時,利用SPSS針對問卷中給出的原因描述(24個有關家鄉拉力描述和19個有關大城市推力)的五級量表所得結果進行降維因子分析,共提取五個拉力因子和兩個推力因子:
(1)家鄉拉力:
A.情感因素(對家鄉環境及人際關系的依戀)
B.政策因素(經濟政策、回流政策、社會制度)
C.家庭因素(家庭期望、家庭責任、家庭陪伴)
D.理想因素(職業理想、建設家鄉)
E.生活成本(住宿成本、交際成本、交通成本、娛樂成本)
對于五個因子進行均值比較(主要選取配對樣本T檢驗和單因素分析)及顯著性檢驗時,得到以下結論:
對拉力因子進行配對分析時發現,家庭因素的影響最為明顯。數據說明父母的期望以及畢業生照顧父母的家庭責任感對畢業生回流產生了最大的影響,而對于家鄉的情感依戀仍為重要影響因素,主要表現在對家鄉環境和家鄉人際關系的依戀。較低的生活成本也是吸引畢業生回流的因素之一,這在一定程度上來源于家庭資本的積累與分享。個人理想因素與政策支持因素影響力相對較弱,說明畢業生作出回流決定時,缺乏對家鄉建設的理想與對回流政策的感知。
家鄉拉力中,政策因素的貢獻在不同學歷的應屆畢業生身上也有所差異,且學歷越高,越容易受到政策的影響,其原因可能是回流政策和家鄉經濟發展政策對于高學歷畢業生的吸引作用更強,也可能是高學歷畢業生們對于政策更加敏感與了解。
家鄉拉力中,情感因素的作用力在畢業生求職時獲取信息的方式上也有一定差異性表現。對于主要通過親戚、朋友介紹來獲取求職信息的應屆畢業生而言,情感因素的作用明顯高于其他幾類畢業生。這說明畢業生對家鄉的環境與人際關系越依戀,這些人際關系越可能在畢業生回流時起到幫助作用。
家鄉拉力中,家庭因素對于畢業生回流的影響比重在家庭經濟狀況不同時也會有區別,家庭月收入越高(從0到12000元),家庭因素的作用越明顯。而超過某一數值后(本次調查中為12000元)反而降低。說明在一定范圍內,家庭經濟狀況越好,父母的期望和對家庭的責任感更容易影響畢業生回流,但對于經濟富裕的家庭,家庭期望與家庭責任等的作用力反而有所削弱。
(2)大城市推力
A.主觀因素(就業競爭力、個人理想、心理需求)
B.客觀因素(生活成本、就業形勢、社會制度、自然環境)
就大城市推力而言,客觀因素的作用大于主觀因素。說明大城市的生活成本高、自然環境差以及就業形勢的嚴峻、制度的藩籬都使得畢業生對大城市產生一定的抵觸心理,而更偏向于回到家鄉就業。其次,大城市對于就業者相對更高的能力要求,也使得大學生衡量自己的就業競爭力,并綜合個人職業理想的追求和心理需求等主觀因素理性作出回流決定。但就大城市推力對于畢業生們回流的作用而言,并沒有性別、學歷、家庭經濟狀況等的顯著區別。
家鄉的拉力因素與大城市推力因素共同作用促進了畢業生們回流,可以發現在對于2015屆應屆畢業生回流意愿的貢獻上,家鄉的拉力因素強于大城市的推力因素,說明家鄉的吸引力比大城市的推力更有效促進了畢業生的回流。
5.發展水平是東北地區畢業生回流的雙刃劍
對于生源地為東北地區的應屆畢業生,對其回流原因進行降維因子分析,可以得到五個有效拉力因子(經濟發展、家庭因素、生活成本、環境因素、職業理想),通過因子間配對分析及顯著性的檢驗,發現家庭因素和生活成本對于畢業生回流東北的意愿貢獻力最大,而經濟因素和環境因素貢獻最小,可以說明東北地區的經濟和環境對畢業生回流并沒有什么吸引力,相應地,經濟與環境的落后也可一定程度上解釋不回流的原因。
經濟發展對于回流意愿的貢獻度還表現有性別差異,且對于男生來說,經濟對于回流的貢獻度比女生弱得多,說明女生對于東北經濟發展及由此帶來的就業崗位增多,就業機會更加公平等就業優勢感知明顯比男生要多,也許可以從東北經濟的產業轉型(從重工業轉向輕工業和第三產業)引起的就業性別比例變化得以解釋。對東北地區的回流畢業生做大城市推力的降維因子分析時,共得到四個有效推力因子,分別是生活成本、心理因素、文化習慣、就業競爭力,對這幾個因子做配對分析及顯著性檢驗后發現,生活成本因素在畢業生回流貢獻程度上明顯大于其他幾個因素,其次依次是文化習慣、心理因素和就業競爭力。證明很多應屆畢業生回流東北,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感到難以承受大城市高昂的生活成本,也間接說明東北地區的生活成本普遍較低。還有很大一部分因為在文化習慣上無法接受大城市,表現在語言、生活習慣上,說明東北的地區文化特點較為鮮明,可以從回流畢業生的身上感受到他們對于東北文化的歸屬感。
在被問及“是否會因為就業形勢嚴峻而考慮回流”時,有65.9%的應屆畢業生表示不會受到就業形勢的影響。當然也有相當一部分人(29.3%)承認會受到就業形勢的影響。由于此次問卷只表示畢業生的表層想法,可能與實際情況也會有所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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