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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屬事業單位2011年上半年公開招(選)聘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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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屬事業單位2011年上半年公開招(選)聘簡章

重慶市市屬事業單位2011年上半年公開招(選)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經主管部門審核、市人力社保局審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選)聘市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本次招(選)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招(選)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選)聘89個事業單位的1473名工作人員,其中考試招聘 1236名(詳見《重慶市市屬事業單位2011年上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考核招聘 232 名(詳見《重慶市市屬事業單位2011年上半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公開選聘 5名(詳見《重慶市市屬事業單位2011年上半年公開選聘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

考核招聘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報考者不參加市人力社保局組織的《綜合基礎知識》考試,直接到招聘單位報名并參加相關的考核。報名時間和考核等事宜,請咨詢招聘單位。

二、招(選)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表)。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屬于招(選)聘范圍。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選)聘考試分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職員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崗位公共科目及職員崗位專業科目報名全部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勤崗位專業科目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專業科目的現場報名在招(選)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指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詳見附表。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2011年3月2日9:00至3月7日18:00期間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入報名系統,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或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者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相關說明,按照說明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并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初審報考資格。各用人單位根據報考人員在網絡上填報的材料,對照職位報考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后的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初審資格部門或單位應下載并打印考生報名信息,供資格復審和考核時使用。

(三)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填報報名信息后的2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審核未通過的可在2011年3月9日以前及時進行修改,重新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報名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職位,一經資格審查通過后,報名人員不能更改報考單位及職位(報考人員如對資格審查結果有疑問,可咨詢用人部門或單位,聯系電話見附表)。

(四)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2011年3月11日24:00前進行網上繳費(按市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收取),確認參考。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確認。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五)未達到開考比例人員的處理。擬招(選)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用人單位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要求),未達到該比例的,除特殊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外,取消或相應遞減擬招(選)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因招(選)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選)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報名考務費。

(六)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并繳納了報名考務費的,于2011年3月19日9:00起至3月26日18:00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報名系統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逾期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

考試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專業科目測試及面試。

(一)公共科目筆試(2011年3月27日)

職員崗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勤人員崗位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公共科目分值100分。

筆試時間初定于2011年3月27日(星期日),具體時間及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加分資格條件及確認:根據《中國重慶?青年人才論壇評選表彰試行辦法》(渝委組〔2008〕25號)規定,“中國重慶?青年人才論壇”優秀論文獎獲得者在筆試成績中加10分,優秀論文提名獎獲得者在筆試成績中加5分,優秀論文入圍獎獲得者在筆試成績中加2分。考生持獲獎證書到招(選)聘單位主管部門審查確認資格條件。

(二)專業科目測試(2011年3月27日至4月7日)

職員崗位專業科目為《管理基礎知識》,由市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勤人員崗位專業科目測試內容為本專業(行業)的專業知識、專業技能,由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確定內容并組織實施,市人力社保局將組織巡視。專業科目分值100分。

職員崗位專業科目測試時間初定于2011年3月27日(星期日),具體時間及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勤崗位專業科目測試時間初定于2011年3月27日至4月7日,具體時間、地點及方式見附表。

公共科目筆試、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按《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要求,在專業考試結束和加分確定后,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與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網站上公示。

(三)面試(2011年4月25日前)

面試在公共科目筆試(含加分)和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公示一周后,由上級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組織,參照重慶市公務員面試的有關規定進行,市人力社保局負責指導、監督。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試資格。

公開招(選)聘面試比例為1:2或1:3,公開選聘的面試比例可適當放寬,但不超過1:5,具體由主管部門會同招(選)聘單位視擬招(選)聘崗位實際報考人數多少確定。面試人選按面試比例,根據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科目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比例達不到1:2的,考生各科成績均需達到60分以上方可進入面試。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

進入面試人員在考試成績公示后5個工作日內,須持有關證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以及崗位要求的職稱和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有工作單位的需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到用人單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按該崗位考生公共科目筆試(含加分)與專業科目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面試方式、時間及地點等見附表。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總成績= 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含加分)×3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五、體檢和考核(2011年5月15日前)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選)聘崗位人數,根據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總成績相等時,除用人單位有特殊規定外,依次以學歷、職稱和專業科目、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體檢由上級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選)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市級主管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市級主管部門會同招(選)聘單位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若體檢、考核、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進入面視且合格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2011年5月25日前)

擬聘人員按《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要求,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2011年6月10日前)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選)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選)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選)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2011年應屆畢業生,201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的,不予聘用。招(選)聘單位有其他要求的,從其要求。

八、紀律要求

公開招(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九、其它

招考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1.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3-86868838、023-86868837

2.考務咨詢電話:023-86868820、023-86868812

3.招考政策咨詢電話:023-86867818、86868702

4.涉及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現場復審報名資格、專業知識、考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直接按附表中的聯系電話咨詢所報考的單位或部門。

本簡章由各招(選)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

1.市屬事業單位2011年上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

2.市屬事業單位2011年上半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

3.市屬事業單位2011年上半年公開選聘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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