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不另行組織面試。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1:3的原則上應減少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崗位的招聘計劃。情況特殊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商組織人社部門研究同意后方可開考。
1.筆試科目。各招聘崗位筆試均只考一個科目。筆試科目包括《綜合基礎知識》A卷、《醫學基礎知識》和《護理專業知識》。其中,《綜合基礎知識》A卷的題型為客觀題和主觀題兩部分,筆試卷面總分100分,考試時間150分鐘;《醫學基礎知識》和《護理專業知識》的題型為客觀題,筆試卷面總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各崗位的筆試科目在報名系統和《崗位信息表》的筆試科目欄中均有標注。考試不指定輔導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2015年11月14日
上午9:00--11:30考《綜合基礎知識》A卷
下午2:30--4:30考《醫學基礎知識》、《護理專業知識》
3.筆試地點。筆試地點設在泉州市區,具體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標明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未能同時提供上述證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參加考試。
4.加分辦理。加分手續辦理將在筆試結束后進行,具體事宜將在泉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另行發布通知。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大學生士兵優待工作的通知》(閩政辦【2013】87號)規定的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等。
(2)符合《福建省公務員局 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規定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高校畢業生。
(3)參加由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門統一組織的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的意見》(泉委辦[2007]68號)規定的服務期滿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
特別說明:(1)曾通過享受各類優惠政策待遇被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各類考生,不享受加分優惠政策;(2)除閩人發〔2006〕10號、閩政辦【2013】87號規定可以累加計算的加分項目外,考生若同時具備多項不同加分資格條件的,取加分分值較高的項目予以加分。
5.筆試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將在泉州人事網、泉州人事考試網公布,具體公布時間另行通知。考生筆試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績為準。
6.筆試成績合格線。各崗位筆試成績合格線均為50分。筆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線者不予參加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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