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中小學教師如出現違反職業道德行為,將受到處分并取消當年晉職晉級資格,情節嚴重者可能開除。昨日,市教育局下發《鄭州市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實施細則(試行)》。
10月23日前,河南省中小學、幼兒園及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都要簽訂《鄭州市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承諾書》。根據《細則》,教師有玩忽職守,造成較大責任事故的;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情節惡劣,后果嚴重的;接受家長的宴請、禮品、禮金、商業預付卡等;參與或組織有償補課已受到處分,經教育仍不改等行為者,根據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警告和記過處分、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處分,如果情節特別嚴重,將會直接開除。同時,處理結果納入教師年終考核。教師有違反職業道德行為受到處分的,取消當年各類評優評先、晉職晉級等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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