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獨家庭,提起這個詞,就引起許多人的同情心,但是光有同情是不夠的。
昨天,浙江省衛生計生委發布我省對于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政策,其中不少是解決失獨(失去獨生子女)家庭養老、醫療方面問題的,給失獨家庭提供有力支持。
政策將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去年229戶失獨家庭提出輔助生育申請
從上世紀70年代以來,我省開始全面推廣計劃生育政策,在有效控制人口的同時,也因為各種不可預測的因素,產生了一些失去獨生子女的特殊家庭。近年來,這些家庭開始面對生活保障、養老照料、醫療救助等各種問題。
“對于解決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問題,我省早在2006年就有了具體規定,此后相繼出臺一系列幫扶政策,特別是去年省級相關部門更是出臺了一份較為系統和全面的扶助政策。”浙江省衛生計生委家庭發展處處長張萬恩說。
從去年3月1日起,我省對需要采取輔助生育技術的失獨夫婦提供補助,最高補助額可達5萬元。截至今年2月底,我省共有229戶失獨家庭提出輔助生育申請,168個家庭接受了相關診療服務,54戶家庭獲得成功,其中19戶家庭已順利分娩。
“對獨生子女死亡的家庭,依法收養子女的,給予一次性5萬元補助,主要目的是引導這些家庭實現家庭重構。”張萬恩說。
不過,不是所有家庭都有精力去重組家庭的,特別是一些已經造成傷殘的家庭,更加無力重組。
“在以往政策的基礎上,我們今年更進一步完善、細化了具體的幫扶政策。”張萬恩說。
五方面解決特殊家庭的生活及心理問題
本報記者根據浙江省衛生計生委等六個部門聯合出臺的扶助政策,整理了失去獨生子女或者獨生子女傷殘的特殊家庭可以享受的幫扶政策,供大家參考。
在經濟補助上,失獨家庭如果依法收養子女,可以獲得一次性補助5萬元。女方年滿49周歲未滿60周歲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中夫妻一方或雙方失能、失智等生活不能自理的,其特別扶助金標準,由目前的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700元。
在養老照料上,也明確規定,將由民政部門指定公辦養老機構予以安排和接收,只要是獨生子女死亡的父母中,一方或雙方失能、失智等生活不能自理,或70周歲及以上、本人有意愿的,都可以提出申請。如果不愿意去養老機構,獨生子女死亡了,又孤寡獨居,將由村委會或者社區居委會作為監護人,代替子女盡到監護職責。
在醫療保障上,各級醫療機構要開通“綠色通道”,為失獨家庭住院、轉診提供便利,并可免費享受基層醫療機構責任醫生的簽約服務。
在精神撫慰上,據前期摸底調查了解到,約有三分之二的失獨家庭難以從失獨的陰影中走出來,為了讓他們精神有所寄托,我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及志愿服務相結合的方式,發動計生協會會員、志愿者、責任醫生等提供結對幫扶服務,提供心理援助。
在喪葬服務上,獨生子女死亡的父母亡故后,符合農村五保和城鎮“三無”人員條件的,由民政部門根據有關殯葬管理規定為其辦理喪葬事宜。
到戶籍所在地社區即可提出申請
除了失獨家庭,這次出臺的政策,也考慮到了因為計劃生育手術引發并發癥的人員,按照并發癥等級,將三個級別的扶助金均在原有基礎上增加了一倍:規定一級并發癥人員的扶助金是600元,二級是400元,三級是200元。
“目前我省有手術并發癥的人員僅2000多人,且94%的人為三級并發癥,一級并發癥的不足1%。”張萬恩處長說。
所有這些政策,要享受到并不困難,失獨家庭、獨生子女傷殘家庭以及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的人員,只要到戶籍所在地的社區或者村委會提出申請,提供獨生子女死亡、傷殘等證明后,經審核通過、扶助資格被確認時起,即可拿到相關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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