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法律對經濟關系的調整
【考點一】調整經濟的法律(考概念)
1."調整經濟的法"包括經濟法。
2.調整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律體系:民商法;經濟法;其他法律部門
【考點二】經濟法基礎知識(考概念)
1.經濟法的調整對象:調整經濟管理關系(以市場經濟體制為基礎;一種宏觀領域的經濟關系;綜合運用各種手段)、市場管理關系(維護公平競爭關系;產品質量管理關系;消費者權益保護關系)和組織管理性的流轉和協作關系的法律規范總稱。
2.經濟法的本質:平衡協調法;社會本位法;系統、綜合調整法;經濟民主和經濟集中對立統一法;以公為主、公私兼顧的法
3.經濟法的基本原則:平衡協調原則;維護公平競爭原則(核心的、基礎性);有限干預原則;責權利相統一原則(根本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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