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政策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具體要求的人員,均可應聘.
招聘條件有關內容按如下標準認定:
(一)學歷、學位.應聘人員要求報名時已取得應聘崗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含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專業.由招聘單位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自主認定.
(三)工作經歷.按勞動(聘用)合同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招聘條件中明確優先考慮具備崗位偏好條件人員的,一般在在面試評價標準中反映相關偏好.
招聘辦法及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應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0月15日期間,發送報名電子郵件(郵件主題設為應聘xx崗位+姓名)到專用郵箱rsczp@zust.edu.cn,附報名表(樣式見附件2)及佐證材料等.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電子郵件向報名人員反饋初審結果,并在學校網站公布.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不得低于招聘崗位人數的3倍,否則取消相應崗位招聘計劃.
3、應聘資格的取得.符合組織考試條件的崗位,學校確定考試有關安排并在網上發布通知.通過資格初審及復審者憑本人身份證直接參加考試.
(二)考試
考試采用崗位技能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各按50%計入總成績.有關安排另行在網上通知.
崗位技能筆試主要測試相應崗位所需的業務能力水平或專業技能,主要有專業基礎理論測試、操作理論測試二大塊組成.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測評要素主要包括儀容儀表、溝通協調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等.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為7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應聘人員應攜帶報名表(貼照片)及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招聘崗位還涉及職稱、職業資格等條件的,審驗相關材料;涉及工作經歷條件的,要求提供勞動(聘用)合同或社保繳納記錄證明,上述提供材料均需原件及復印件1份.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總成績最優者(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確定為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考核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我校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我校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我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由我校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科技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rsc.zust.edu.cn,招聘信息).
2、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機關事業公開招錄).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人事處招聘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浙江科技學院(人事處):0571-85070153;
2、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電話:0571-85070153(人事處宋老師)
2015浙江科技學院招聘崗位表 浙江科技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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