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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錄用對象如有問題,在公示期限內社會各界干部群眾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形式,向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以組織名義反映的,需在材料上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的,提倡用本人真實姓名,并告知聯系辦法。反映問題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
公示期限為7天(2015.8.26—2015.9.1)。
聯系電話:0573-87288873,0573-8923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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