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女大學生稱扶人被訛事件,劇情多次反轉。從女大學生袁某微博尋找目擊證人,到當地警方認為袁某應承擔主要責任,再到袁某申請復核并以6個犀利反問為自己辯解,一波三折之中,再次觸動社會敏感的神經。
類似事件引起關注,2006年的南京彭宇案可能是一個起點。之后,有河南老人因倒地溺水無人及時扶起而身亡;也有公眾在扶老人之前就做好了尋找證人、拍攝視頻;更有老人跌倒后大聲及時聲明不會要幫扶的人負責任等。“老人摔倒扶不扶”的問題,在一個個事件的強化下,成為了一個拷問時代心靈的道德命題。
當事人在種種復雜的利益考量之下,可能會產生種種謊言,這在道理上可以理解。不過,真撞人就該勇于承認、負起責任;真的沒被撞,那么哪怕自身條件再困難,也不應誣賴人。這不僅是做人做事的道德底線,也是社會生活的法律底線。或許正因為這是典型的道德場景,輿論往往容易義憤地得出粗暴的結論。或是“扶人被訛”,或是“撞人脫責”,幾乎沒有“第三條道路”。袁某此次的6個反問,雖可商榷,卻仍可反思:如果真的被撞者和撞人者都不清楚事情是怎么發生的,輿論就急吼吼地作出自己的判斷,是不是也有點操之過急?確實,無論是“扶人被訛”還是“撞人脫責”,留在公眾心中的或許都是那個“壞”的印象。無辜或行善的一方,反而容易被有意無意忽略。具體事件中的傳播規律如此,確也難以避免。但如若一次次強化這樣的壞印象,會不會讓世道人心蒙塵?
扶起世道人心,作為輿論引導的媒體,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媒體是不是在事實尚未明確之時,就急著下結論、貼標簽?畢竟,媒體有著廣泛的影響力和傳播力,不能忽略了一次次傳播中的負面影響。
法律可以還以公正,民眾之心卻難以再修復。保持客觀、冷靜、理性、中立,避免輿論熱潮掩蓋了事件本來的面目,給當事人帶來與真相不符的評價和傷害,我們應更慎重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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