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今年的中秋國慶假期的具體安排為“中秋節:9月27日放假,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10月10日上班。” 其中,9月27日(星期日)為中秋節法定節假日,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為國慶節法定節假日。
按照《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2003年北京市政府142令)第14條和第44條的有關規定,北京市人社局在24日上午發布的辦法,9月27日、10月1 日、2日和3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應當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10月4日、5日、6日、7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對于什么是“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北京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解釋,這個基數首先首先應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集體合同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以及休假期間工資標準確定。
“如果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最終確定的加班工資基數不得低于北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這位負責人表示。
同時,北京市人社局還提示,企業在對勞動者月工資折算為日工資時,應當按照我國《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中規定的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