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檢對象:參加2015年海南省公務員考試綜合成績入圍我縣的考生。
二、體檢時間:2015年8月21日(星期五)早上8:00點。
三、集中地點:縣人社局辦公樓大門口。
四、體檢要求
1、體檢當日不要吃早餐。
2、體檢費用自備(男:408.4元,女:428.4元)。
五、體檢須知
為了準確反映受檢者身體的真實狀況,請注意以下事項:
1.均應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其它醫療單位的檢查結果一律無效。
2.嚴禁弄虛作假、冒名頂替,如隱瞞病史影響體檢結果的,后果自負。
3.體檢表上貼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張,并加蓋公章(參加體檢人員須在8月20日下午5時前將照片交縣人社局公務員崗)。http://www.sdsgwy.com
4.本表第二頁由受檢者本人填寫(用黑色簽字筆或鋼筆),要求字跡清楚,無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實、逐項填齊,不能遺漏。
5.體檢前一天請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
6.體檢當天需進行采血、B超等檢查,請在受檢前禁食8-12小時。
7.女性受檢者月經期間請勿做婦科及尿液檢查,待經期完畢后再補檢;懷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醫護人員,勿做X光檢查。
8.請配合醫生認真檢查所有項目,勿漏檢。若自動放棄某一檢查項目,將會影響對您的錄用。
9.體檢醫師可根據實際需要,增加必要的相應檢查、檢驗項目。
10.如對體檢結果有疑義,請按有關規定辦理。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縣人社局提交復審申請,逾期不提交視為同意體檢結論。
六、體檢紀律:考生應嚴格遵守體檢規定和要求,要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經體檢醫師提醒在規定時間內仍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或者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的考生,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的處理。同時,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違紀事實,依據有關規定決定是否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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