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四川省2015年從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中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公告》規定,現將前期體檢不合格人員復檢安排公告如下:
一、復檢人員
王檐、曾鵬、周裕軍、史洋、郝欣、李杰、鄧媛媛、陳璞、林亞平、鄧煊靨、王健丞、霍艷、吳昌桂、何曉柯、車勇、趙曦16人進行復檢。
二、時間地點
復檢時間為2015年8月21日(星期五)上午,請復檢人員于當日上午7點30分前,持本人身份證到四川省公安廳南大門(成都市文廟后街36號),統一乘車到醫院參加體檢。
三、有關要求
(一)復檢前保持正常飲食,復檢前一天注意休息,勿飲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類食物。復檢前一天晚餐后不再進食,保證空腹10-12小時抽血檢驗。
(二)復檢當日早晨切勿進食和飲水,空腹體檢。
(三)復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四)請復檢人員注意行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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