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1:沖繩簽證要求:年收入25萬以上人群,并提交相關證明(僅限本人)。
條件2:必須要去沖繩或者東北三縣,必須住宿一夜。
條件3:本社現暫時只能辦護照簽發地為北京市、天津市、陜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山西省、河南省、河北省、甘肅省、青海省、內蒙古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的簽證。申請人須為以上常住人口。
①即使是以上省市戶口,在外省工作生活的也要在外省申請。
②外省居民的有以上省份居住證并能證明在以上省份工作生活的可在我社申請)。
另外,三年簽證對于旅行社預訂機票酒店的要求更為嚴格,行程也不能與提交領事館的有出入。所以,您第一次行程必須包含沖繩或者東北三縣,并且停留居住一晚,之后可以任意前往日本其他地區。第二次起在三年內可以隨意出入日本,無需再去沖繩或東北三縣,也無需通知旅行社,無需押金。
三年多次個人旅簽申請人準備材料:
1)收入及財產證明
①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需去稅務局打印,納稅金額需達到30000元)
②銀行工資流水或單位工資單12個月(稅后工資需達到每月2萬左右)
2)個人財產輔助資料:
①銀行存款:銀行出具的存款證明書(越多越好,不要剛剛存入的)或存單復印件。
可提供理財,基金,人壽保險年費等其他資產持有證明。
②銀行卡復印件及流水:較高額度銀行貴賓卡復印件及6個月銀行打印的消費流水賬。(備注:轉賬的不可用)
③房產證行車證:有多套房產及車產的提供多套。未拿到房產證可出具購房合同等。
3)有效因私護照:有效期內的因私護照原件,持照人簽名欄須有個人簽名。
4)兩張2寸白底彩照:三個月內免冠照,背面寫名字。不能用舊護照相同的。
5)本人身份證復印件:請將正反面復印到一張A4紙上。
6)戶口本復印件、居住證原件(戶口整本所有人頁都要,A4紙)。
7)在職證明:用單位提頭紙打印。需要負責人簽字。
8)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需蓋鮮章。
9)日本簽證申請書:由您提供信息,我們可免費代填。
10)個人信息處理意見書:由您簽名,我們免費代填。
11)旅游安排證明:領事館規定,機票及住宿必須由中方或日方旅行社預訂,并將預訂證明提交給領事館。訂好后如果變更要通過我們告知領事館。具體操作請電話聯系。三年簽證對于旅行社預訂機票酒店的要求更為嚴格,行程也不能與提交領事館的有出入。
12)歸國擔保金:
交納每人5-10萬元擔保金(根據材料決定)。無需提前交,簽證下來后您來取護照時交即可,如期回國后三個工作日馬上歸還。
13)回國后注意:出發前將會給您一份[歸國報告書]。您在機場回國前的機場辦理登機牌時,一定要將[歸國報告書]讓機場人員蓋章,回國后需及時交給我社,我社在核實客人歸國報告書后,馬上退還擔保金。萬一您忘記蓋章或丟失,須持護照原件、回程登機牌前來辦理歸國核實手續。我們將相關證明復印后向日方寄去,日方去日本入管局相關部門辦理手續。此過程的國際寄送費,手續費等支出由客人承擔,費用為每人1000元。
補充說明:
1.申請人須為北京市、天津市、陜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山西省、河南省、河北省、甘肅省、青海省、內蒙古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戶籍或有居住證,請提供準確、真實的資料,如提供虛假資料,一切后果自負;過去曾違反日本國法律而被遣返的人員、有被拒絕入境經歷的人員將不發給簽證。另外,如果目的及預定日程和實際出行不相符,將不發給簽證。
2.無論第一次還是以后,一同申請的家屬,必須與主申請人一同赴日,無法單獨赴日
3.以上材料一經提交使館,一律不予退還(護照除外);
4.請于預訂出發日期的25天前,將以上材料交至我社,以便時間充足,順利送簽。
5.發放簽證是國家主權行為,是否簽發由日本使館視情況而定,我方無權干涉。但客人提供的資料務必詳盡、真實。使館人員也可能會打電話核實,如因客人提供虛假資料導致拒簽或引起其他問題時,責任自負。如拒簽或主動取消,我社收取的簽證費退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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