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發布的教育部關于推進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及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改革的實施意見指出,要充分發揮招生單位錄取主體作用,從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起,招生單位自主確定并對外公布報考本單位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以及接受報考其他單位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調劑的成績要求。
實施意見還透露,教育部將劃定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供招生單位參考,同時作為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調劑到其他專業的基本成績要求。招生單位自主劃定的總分要求低于教育部劃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下一年度不得擴大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招生規模。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醫學學術學位仍然執行國家統一的復試、調劑成績要求。所有新招收的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時也是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住院醫師,其培養工作按照研究生培養方案和國家統一制定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要求進行。
根據該意見,將推進分類考試。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和醫學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業務課考試科目分別設置。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環節設臨床醫學綜合能力(分中、西醫兩類)科目,著重考查臨床醫學職業素質和專業能力,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題,滿分300分。口腔醫學專業學位既可選用統一命題的臨床醫學綜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單位自主命題。醫學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業務課科目由招生單位按一級學科自主命題,著重考查醫學專業素養和科研創新潛質。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考試科目及分值保持不變。
實施意見要求按照積極穩妥、分步實施原則,2016年首先實施招生單位自主劃定初試成績要求等相關改革措施,從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起,全面實施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改革。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