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丘悅等219名同志錄用為公務員(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通知》(清人社〔2015〕165號)文精神,同意黎劍偉等10位同志錄用為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1年。
附件:連州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名單(第二批)
序號 | 錄用單位 | 姓名 | 性別 | 備注 |
1 | 連州市水政監察大隊 | 黎劍偉 | 男 | |
2 | 連州市大路邊鎮人民政府 | 黃燕 | 女 | 錄用后須在鄉鎮工作5年 |
3 | 連州市大路邊鎮人民政府 | 彭灝 | 男 | |
4 | 連州市龍坪鎮人民政府 | 李婉貞 | 女 | |
5 | 連州市連州鎮人民政府 | 徐菁 | 女 | 錄用后須在鄉鎮工作5年 |
6 | 連州市連州鎮人民政府 | 官璐 | 女 | 錄用后須在鄉鎮工作5年 |
7 | 連州市連州鎮人民政府 | 于云芳 | 女 | 錄用后須在鄉鎮工作5年 |
8 | 連州市連州鎮人民政府 | 關麗霞 | 女 | 錄用后須在鄉鎮工作5年 |
9 | 連州市連州鎮人民政府 | 梁艷紅 | 女 | |
10 | 連州市保安鎮人民政府 | 郭文意 | 女 | 錄用后須在鄉鎮工作5年 |
注:請各錄用單位通知以上錄用人員在2015年8月7日前到錄用單位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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