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全省已經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含中央駐晉單位),選調30名處級以下(含處級)非領導職務干部,分兩類職位:
1.省紀委監察廳機關10名;
2.省紀委派駐機構20名。
報名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當符合《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所規定的基本條件,同時應具備下列條件:
1.中共正式黨員。信念堅定、敢于擔當、清正廉潔;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遵紀守法,依法辦事;勤奮敬業,作風優良。
2.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具有3年以上公務員(或參公)工作經歷。并具有紀檢監察、公安、檢察、審判、司法行政機關工作經歷,或其他黨務、行政部門中從事經濟、金融、審計、財會、法律、組織人事、文字綜合等業務工作經歷。
5.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或處科級領導任職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年限計算時間截至2015年7月底)。
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8月3日8:00至8月12日18:00。
2.報名方式:請登錄山西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網址為:http://www.sxdi.gov.cn )山西省紀委2015年公開選調干部工作專欄,填寫并提交《山西省紀委2015年公開選調干部報名登記表》。兩類職位只能選擇其一。
(二)資格審查
報名截止后,統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從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中,統籌確定參加筆試人員。
(三)筆試
筆試時間初步定于8月下旬,主要測試紀檢監察業務、政策法規、公文寫作等內容,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事項另行通知。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5:1。
(四)資格復審
根據筆試成績情況,按選調名額3:1的比例進行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按照要求提交相關材料(本人身份證、大中專以上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公務員登記表和干部基本信息審核認定表復印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同意參加選調的證明等)。同時對干部檔案正本進行審核(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工作人員攜帶)。資格復審合格者未達要求比例,按成績進行遞補。
(五)面試
通過資格復審者,進入面試。根據崗位需求,測試干部履行職責所必備的基本素質、能力和個性特征。
(六)體檢
根據考試情況,按1.5:1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費用由省紀委承擔。體檢合格者未達要求比例,按成績進行遞補。
(七)考察
按照選調名額1.5: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進行差額考察,要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表現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八)借調試用及調入任職
確定擬調人選,借調到省紀委機關、派駐機構工作半年。借調期滿考核合格后,按程序辦理調入及任職手續。
(一)報名時,須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證件照(JPG格式,不超過200K)。
(二)本次選調將電話通知各環節入圍人員,報名時,請按要求填寫固定電話和手機號碼,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凡未入圍下一環節的人員,均不再另行通知。
(三)本次選調的兩類職位中不設具體崗位,人選調入后,統籌安排到省紀委相關廳部室、派駐機構工作。
(四)工作聯系及咨詢電話:03514045355;網站技術服務電話0351-303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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