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指導好孩子,家長光有知識還不夠,還需要有各種能力。作為一個合格的小學生家長,需要具有如下幾種能力:
(1)了解孩子的能力。所謂了解孩子,并非只知道孩子的溫飽就行了。這種了解是遠遠不夠的。要運用心理學、生理學、行為學的知識,去認真地觀察孩子的言行,了解他們心里想的是什么?需要的是什么?拿學習來說,要了解孩子有無學習興趣?學習方法如何?學習習慣如何?如果學習成績較好,要知道如何表揚和鼓勵,使之保持和發揚,如果學習成績不佳,要知道造成的原因是什么。所有這些,都要求父母具有一定的了解孩子的能力。
(2)分析判斷的能力。在小學生的生活、學習過程中,會出現許多不同的情況。比如,孩子突然成績下降,就需要對產生的原因進行分析:是因為學習未用功,還是學習方法不對頭;是主觀因素造成的,還是客觀因素造成的,等等。只有找到真正的原因,才能對癥下藥。所以,要求小學生家長,要有分析判斷的能力。
(3)解決問題的能力。同樣的問題,發生在不同年齡的學生身上,應當用不同的方法去處理,才能收到好的效果。有一點可以肯定,孩子的問題并不是靠嚴勵訓斥和打罵所能解決得了的。以逃學為例,首先要分析原因,然后采取不同的方法加以解決,決不能采取打罵那一套簡單生硬的方法。同樣是一種良好的教育方法,對有的孩子有用,對有的孩子卻無用,關鍵就在于有無解決問題的能力。
(4)指導能力。小學生的獨立能力還很差,他們的思想、學習,生活等各方面都需要家長經常不斷地加以指導。指導,也是一種能力。指導得好,孩子愿意接受,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指導得不好,孩子拒絕接受,會收到不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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