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開學在即,近日陜西省物價局和省教育廳就規范今年陜西省民辦普通高校收費行為發出通知,明確民辦高校招收的專升本學生,其學費按升入本科相同年級和專業學生的學費標準執行。
省物價局和省教育廳要求,民辦普通高校要嚴格執行省物價局、省教育廳關于我省民辦普通高校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切實履行合理制定收費標準、自覺規范收費行為,確保收費改革工作平穩順利實施。
民辦普通高校應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在招生宣傳和新生入學報到期間,應按規定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執行時間、收費范圍、退費政策和收費減免規定、學校投訴電話等內容。凡已通過新聞媒體、學校網站(公示欄)、招生簡章、招生計劃匯編、招生咨詢會、新生錄取通知書等方式向社會公示收費標準的學校,必須按公示的標準收費,不得再行提高收費標準。學校招收的專升本學生,其學費按升入本科相同年級和專業學生的學費標準執行。
據悉,物價和教育部門將對民辦普通高校違反國家和我省教育收費政策,未按規定進行教育收費公示,收費標準公示后再行提高或另立項目、分解收費的行為;通過相互串通、價格壟斷、價格同盟等方式,操縱收費,誤導性標示、虛假宣傳、誘導學生或家長等價格欺詐行為;采取違反自愿及非盈利原則向學生收取服務性收費、代收費,違反規定向學生收取押金、保證金以及不執行退費規定等行為嚴肅查處、公開曝光,并視情節減少招生計劃和財政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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