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節即將來臨,“該不該給老師送禮”“送什么禮物好”又成了學生和家長們頭疼的問題。
私下送禮,顯然是明令禁止的,于是,一些學生家長以家長委員會的名義集體給老師送禮。這種打“擦邊球”的做法,今年也被長沙市教育局明確列為“雷區”。一旦老師收了這份“集體心意”,將面臨紀律處分。
今年9月10日是我國第31個教師節。昨日,長沙市教育局下發《關于加強2015年教師節期間師德師風建設的通知》,就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提出明確要求,明令禁止以家委會名義給老師送禮。
長沙市教育局局長盧鴻鳴表示,近三年,市教育局連續開展了師德師風“建設年”“鞏固年”“提升年”系列活動,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現象仍有發生,嚴重影響了教育形象。各單位必須組織教職工認真學習《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長沙市人民教師十不準》《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定》等相關規定以及市教育局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的有關要求,強化廉潔從教意識,自覺抵制各種不良風氣。要針對節日期間容易出現的問題,采取有效舉措,加強監督檢查,做到早敲警鐘,防微杜漸,使教師節期間師德師風建設落到實處。
主張勤儉節約,隆重、簡樸開展教師節各項活動。各單位之間一律不準相互宴請;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進行高消費娛樂活動;嚴禁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教師不得收受學生及家長贈送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財物,更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學生及家長索要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財物;不得接受學生及家長的請吃,不得參與家長邀請的休閑娛樂等高消費活動。各單位要加強對家長委員會的指導監管,不得以家長委員會的名義向教師贈送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及安排宴請等活動。
長沙市教育局將組織人員明察暗訪,對違反規定的學校和教師,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并堅持“一案三查”,按照《長沙市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追究辦法》,對相關責任領導進行嚴格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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