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中級專業技術崗位應聘人員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69年8月4日以后出生),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應聘人員年齡在50周歲以下(1964年8月4日以后出生)。
(二)崗位條件
招聘單位 | 主管部門 | 崗位類別 | 崗位等級 | 崗位性質 | 崗位名稱 | 招聘人數 | 學歷 | 學位 | 專業及相近專業名稱 | 研究方向 | 其它條件要求 | 面試 比例 | 咨詢電話 |
山東電子職業技術學院 | 山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 專業技術崗位 | 高級 | 教育類(G) | 教師8 | 1 | 研究生 | 碩士 | 會計、會計學、財務管理 | 兩年及以上所學專業工作經歷,高級職稱 | 0531-83118165 | ||
山東電子職業技術學院 | 山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 專業技術崗位 | 中級 | 教育類(G) | 教師9 | 1 | 研究生 | 碩士 | 會計、會計學、財務管理 | 兩年及以上所學專業工作經歷,中級職稱 | 0531-83118165 | ||
山東電子職業技術學院 | 山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 專業技術崗位 | 中級 | 教育類(G) | 教師10 | 1 | 研究生 | 碩士 | 企業管理、市場營銷 | 企業管理專業研究方向須為市場營銷 | 兩年及以上所學專業工作經歷,中級職稱 | 0531-83118165 | |
山東電子職業技術學院 | 山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 專業技術崗位 | 中級 | 教育類(G) | 教師11 | 1 | 研究生 | 碩士 | 通信與信息系統 | 兩年及以上所學專業工作經歷,中級職稱 | 0531-83118165 | ||
山東電子職業技術學院 | 山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 專業技術崗位 | 中級 | 教育類(G) | 教師12 | 1 | 研究生 | 碩士 | 管理科學與工程、工程造價 | 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研究方向須為工程造價 | 兩年及以上所學專業工作經歷,中級職稱 | 0531-83118165 |
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通過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東電子職業技術學院網站(http://www.sdcet.cn)面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自信息發布之日起15日內。
應聘人員如實填寫《山東電子職業技術學院應聘人員信息登記表》(附件2,填寫后以崗位名稱+姓名命名),與相關佐證材料的掃描件一起發送到sdcetrsc@163.com或直接到山東電子職業技術學院組織人事處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定比例相應核減計劃。
2、資格審查: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需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信息如有不實,一經發現取消其資格。
證明材料主要包括:(1)國家承認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專業資格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根據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經批準,面向博士和高級崗位人員的招聘可采取簡化程序直接面試的方式組織)。
1、筆試
筆試主要內容為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高校教師崗位相關知識。筆試總分為100分,設定筆試合格分數線60分。筆試結束后及時公布筆試成績及面試人選名單。
筆試時間、地點在報名結束后電話通知應聘者本人。
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招聘計劃和招聘崗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規定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簡化程序的崗位按報名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
面試采取試講方式進行,每人限時20分鐘,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教學等方面的素質和能力。面試人員按照所規定的題目準備試講內容,并準備相應電子課件和板書材料。
面試總分為100分,對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和簡化程序的崗位,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60分。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方可進入考察體檢范圍。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崗位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簡化程序的崗位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
(四)考察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數1.2倍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并依次等額組織考察體檢。山東電子職業技術學院成立考察體檢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察體檢工作。對考察體檢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可從其他進入同一崗位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考察采取政審函調方式進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體檢按規定組織,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五)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馮老師
聯系電話:0531-83118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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