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出臺意見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財務管理
近日,山東省財政廳會同省教育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財務管理的意見》,從6個方面對高校財務管理提出明確要求。
為切實加強高校財務管理,規范高校財務行為,有效解決高校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近日,山東省財政廳會同省教育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財務管理的意見》,從6個方面對高校財務管理提出明確要求。
一、加強預算管理。重點針對預算編制不完整不細化、預算與執行脫節、預算執行進度慢、政府采購預算不完整等問題,要求高校提高預算編制質量,加快預算執行,加強政府采購預算和結余結轉資金管理,提高預算管理水平。
二、加強收支管理。重點針對經費收支管理不嚴、資金使用不合規、科研經費管理薄弱等問題,要求高校科學規范管理收支,嚴格監管科研等各項經費的使用。
三、加強資產管理。重點針對資產配置處置不科學不規范、無形資產管理薄弱、財務風險意識不強等問題,要求高校合理制定資產配置處置規劃,規范資產出租出借,加強無形資產管理,健全財務風險控制機制。
四、加強內部控制。重點針對內控機制不健全、內部監督不強等問題,要求高校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強化內部財務監督和責任追究。
五、加強績效評價。重點針對績效預算意識不強、資金使用效益不高等問題,要求高校加強績效評價目標管理和過程管理,強化評價結果運用,形成“用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的管理機制。
六、加強隊伍建設。重點針對財會力量不足不強等問題,要求高校切實加強對財務管理工作的領導,重視財會人員隊伍的配備、培訓和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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