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澎湃新聞8月11日報道,清華大學公布江西理科錄取分是685分,而江西考試院說清華錄取分是686分,兩者互不相讓,導致一位正好考了685分的江西省上饒市廣豐區高考理科狀元王希“瀕臨”落榜,至今沒有結果。
按理來說,作為大學錄取的分數線,本該是唯一的,這一分數線的確定,也應當遵循明確的規則。具體而言,既然招生的主體是大學,在分數線如何定這事兒上,當然應由大學說了算,考試院作為高校錄取信息的執行與信息公布機構,則理應守好自身角色與職責,不應在具體分數線的制定上過多插足才對。
于是,一個自然而然的分數線制定流程,本該是大學根據考生報考與分數分布情況,確定本校的錄取分數線,然后由考試院發布并進行后續的投檔錄取工作。然而,現實的情形卻是,考試院與其他行政機構類似也有著擴權的沖動。于是,本該由大學說了算,卻被考試院越俎代庖。錄取分數線成了大學招生權與考試院權力爭奪的對象,不過是權力不清、角色模糊、職責混亂的招錄流程的必然結果罷了。
從這個意義上說,大學與考試院的分數線之爭,亟待厘清其中原委,唯有明確各方角色與職責,招錄過程透明公正了,“神仙打架,考生遭殃”的鬧劇才不會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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