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
1.時間:8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地點:內蒙古經貿學校
3.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須登陸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impta.com/ )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和《資格復審通知書》(一式兩份),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或戶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畢業證和學位證書(2015年應屆畢業生未頒發畢業證之前持加蓋學院和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非應屆畢業生須持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參加資格復審。
(2)戶口在區外的內蒙古生源的高校畢業生和201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供本人原內蒙古戶籍注銷頁(或復印件)或原內蒙古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應聘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含已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應聘人員屬于企業職工并簽訂勞動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企業同意應聘的證明。
(4)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以內蒙古經貿學校《崗位需求表》為準。
以上所需證件和證明要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留存1份)。上述材料提供不完整的、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5)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嚴重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6)資格復審通過的應聘人員,進入面試環節。對應聘人員因資格復審不合格、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等情況致使面試名額出現空缺的,由招聘單位從該崗位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未進入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并將結果向自治區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7)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要將自己面試時所要使用的語種告知資格審查人員登記備案。應聘蒙漢兼通崗位的人員必須用漢語作答;應聘其他崗位的人員可以用蒙古語作答,但須在資格復審通知書上注明并在資格復審時向復審工作人員說明,并只能使用一種語言,不能混用,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8)應聘人員所填寫聯系電話須保持暢通,聯系方式變更的請及時與我單位聯系。
(9)資格復審環節如有其他事項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報名網站。
(10)資格復審聯系人:徐老師
資格復審聯系電話:0471-4605910
面試
1.已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須攜帶招聘單位審核簽章的《資格復審通知書》和身份證(護照)參加面試。
2.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到面試指定考場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時間:8月15-16日
4.地點:管理崗位和教師崗位在內蒙古自治區軍轉培訓中心(呼和浩特市新城區中山東路團結巷2號)面試,實習指導教師崗位在內蒙古經貿學校面試。
5.方式:管理崗位為結構化面試,教師崗位為試講,實習指導教師崗位為實操演示。
6.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時,凡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管理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當日本人面試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所有面試人員平均成績,教師崗位和實習指導教師崗位須達到70分的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7.面試時不得著行業或特殊職業制服及明顯帶有特殊標記的佩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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