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福建省高招文史、理工類高職(專科)批第一次征求志愿填報8月14日8時至18時填報,第二次征求志愿填報時間為8月17日8時至18時。每批次16個志愿,每個志愿填報1所院校1個專業。
據了解,高職(專科)批次的錄取結果12日起,可陸續查詢結果,部分地區院校錄取工作及考試院數據更新存在時差問題,可能會有部分考生暫時未能查詢到錄取結果,正常填報征求志愿即可;如果常規志愿錄取,則征求志愿自動失效。
考慮到第二次征求志愿錄取后,如還有名額未滿,會有降分錄取的情況,省教育考試院建議,部分未達到高職線的線下考生,只要分數在以下類型院校的最高降分范圍內,第二次征求志愿時也可進行填報。
今年,省內國家級示范性高職院校(專業)原則上不降分錄取,省內高職院校涉外合作辦學項目、閩臺合作辦學項目專業不降分錄取;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檔后生源仍不足的,經批準,其他省內高職院校可適當降分錄取:省級示范性高職院校最多可降10分,其他公辦高職院校最多可降20分,民辦高職院校最多可降30分,第二次征求志愿錄取降分政策同第一次征求志愿。
此外,涉及省內高職院校林業技術、油氣儲運技術、木材加工技術、染整技術、現代紡織技術、針織技術與針織服裝、印刷技術、畜牧獸醫、家政服務、老年服務與管理10個專業,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檔后生源仍不足的,經批準,公辦院校可在專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40分以內、民辦院校可在專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50分以內,第二次征求志愿錄取降分政策同第一次征求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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