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服務期間的生活補貼及社會保險
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期間工作生活補助發放、社會保險辦理等各項管理服務工作由各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勞動保障)部門負責。我區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期間生活補貼標準按照大學生服務地鄉鎮事業單位新聘用高校畢業生試用期滿后的工資收入水平發放,并按規定全部參加服務地職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等三項社會保險(不實行捆綁參保)。
畢業生服務期間的工作考核
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者,由自治區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頒發《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作為服務期滿后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的依據。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不再續聘。
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期間的工作考核,按照管理權限和規定的程序進行。對女性畢業生服務期間生育的,停發生活補助及社會保險補貼,同時按照服務協議中因身體或其他原因連續1個月不能在崗服務的規定,退出服務工作。
畢業生服務期滿的優惠政策
自治區考錄公務員和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時,在計劃名額中定向招錄和招聘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
服務期內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允許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考、招聘(不享受定向招考優惠政策)。
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職(高專)畢業生可免試入讀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專科起點本科。服務期滿后3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年度、期滿考核合格者,被機關事業單位錄用的,工齡以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期限計算(2009年前招募的畢業生工齡以其到基層服務年限計算)。
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后,自主創業或自謀職業的,享受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相關優惠政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所屬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免費為其提供就業創業指導、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等公共服務。對符合條件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創業擔保貸款,享受不超過10萬元貸款額度的財政貼息扶持。
報考要求
報考者要慎重選擇,慎重報考,尤其對跨市、縣(區)報名的畢業生要充分考慮工作生活條件和競爭人數。
招募的畢業生服務期間如有重復參加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項目(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村官、大學生到事業單位實習)行為的,經查證屬實,除退回多領的生活補助(含各類社會保險補貼)外,不再享受各項優惠政策,并視情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招募的畢業生服務期間因身體原因或實現穩定就業須中止服務的,本人須書面申請退出服務,經服務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勞動保障)部門批準同意后方可離崗,離崗人員不得再領取生活補助。未經批準擅自離崗的,不享受各項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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