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秋季開學,中小學校服安全逐漸成為市民關注的焦點。8月26日,記者獲悉,日前,江西省教育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及校服質量檢查建立監督懲處機制。通知明確,學校和相關部門在校服采購過程中如有違反程序、收取回扣等行為,將依法嚴肅查處。同時,學校可引導學生參與校服款式設計。
校服小學一三五年級,初一高一各訂購一次
通知指出,中小學校購買校服要充分體現學生自愿的原則,規范和監督校服選用過程,各校校服款式一經選用要保持相對穩定,減少家長重復支出。考慮到江西冬季較寒冷,在原有春秋裝和夏裝的基礎上,增加冬裝類型。根據當地群眾的經濟承受能力,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確定著裝套數,一般為春秋裝、夏裝和冬裝各兩套,小學一、三、五年級、初一、高一各訂購一次,條件暫不具備的可酌減。
采購單位要加強校服采購公示,向學生和家長公示中標企業、校服質量標準、采購流程、采購價格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采購各環節相應材料要全部存檔備查,同時要將采購合同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采購校服一經發現質量問題,采購單位要立即與生產企業進行交涉,依照采購合同約定,要求校服生產企業辦理退賠事宜,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同時向質監部門反映。
學生可參與校服款式設計
“采購單位在進行校服招標采購時,要在合同中標明校服執行標準。生產企業應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標準要求組織生產。”通知要求,中小學校服采購要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標準,有條件的地區可適當提高相關指標要求,嚴禁不按標準生產和采購校服的行為。
同時,各地可結合本地實際開展校服遴選,引導專業設計人員或學生參與校服款式設計。校服式樣設計要遵循學生成長規律,充分考慮學生體育運動與課間活動需要,突出育人功能,貼近地域文化特點,符合時代精神特征,并適度扣合傳承民族文化需求。款式遴選工作要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對于違規操作的相關單位和個人要嚴格依法追究責任。
學校違反程序采購及收取回扣將依法嚴懲
“此外,我們還明確了校服質量檢查建立監督懲處機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明確相關要求,確保采購單位在接收校服時進行檢查驗收,查看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和質量標識。”江西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應定期向所在地質監部門及其所屬專業纖檢機構通報校服供貨企業名單。各地質監部門所屬專業纖檢機構要加強對校服供貨企業的日常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產品質量主體責任。
通知還要求,各地質監部門要依法查處生產不合格校服的生產企業;各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要根據教育行政部門反映的情況,依法查處在市場上銷售不合格校服的銷售企業,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各地要建立本地區校服生產企業“黑名單”制度,質監部門定期向同級教育行政部門通報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校服生產企業名單,由教育行政部門明確采購單位不得向其采購校服。學校、相關部門和機構工作人員在校服采購過程中,未履行職責,存在違反程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的,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處理;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據了解,每年定期由教育行政部門牽頭,聯合相關部門開展校服質量專項檢查,督促校服生產企業、銷售商、中小學校等做好校服工作。
鼓勵企業和社會團體向中小學校捐助校服
記者了解到,通知提出,對家庭貧困學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等,相關部門要采取多種措施無償提供校服,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
有條件的地區,可由地方政府向中小學生無償配發校服,并優先配發給農村地區中小學生。鼓勵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捐助學生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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