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昌市物價局、南昌市教育局聯合發布2015年秋季開學各項目收費標準,其中一般普通高中(含重點建設高中)學費為270元每學期每生,重點高中為400元每學期每生。按照要求,各學校嚴禁在軍訓期間向學生收取軍訓費、住宿費、交通費、照相費等費用。
根據新規定,不得將課后看護費、自行車看管費、午休管理費(看護費)等作為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2015年4月1日起,取消普通高中畢業證書費(不含會考證書工本費)。
此外,還集中治理中小學補課亂收費,把課堂內容課外補、學校組織參與有償補課、學校通過社會培訓機構變相開展有償補課、以家長委員會等形式組織有償補課等問題作為治理工作重點。對于確需補課的高中畢業班級,應以答疑、輔導等形式進行,不得違規向學生收取費用。按照要求,把治理違規補課及其亂收費問題納入教育督導和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將中小學校、在職教師是否組織或參與違規補課及其亂收費,作為考核評優的重要內容。
根據要求,全市各級各類學校要全面實行公示制度,通過公示牌、公示欄等規定的形式,將學校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減免政策、投訴電話、舉報信箱等在開學前向社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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