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記者從江西省人社廳廳獲悉,日前,經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江西省人社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聯合下文,決定對江西省艱苦邊遠地區農村中小學教師特殊津貼標準進行調整。其中,邊遠地區農村中小學教師特殊津貼將提至每月300元。
據了解,文件明確,邊遠地區農村中小學教師特殊津貼標準由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最邊遠地區農村中小學教師特殊津貼標準由每人每月3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調整后的標準,從2015年1月1日開始執行。特殊津貼的發放對象及管理等事項仍按照《關于印發<江西省艱苦邊遠地區農村中小學教師特殊津貼發放管理辦法>的通知》(贛人字[2008]281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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