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高校加強互聯網經濟相關專門教育和實用型人才培養,推行教產研結合培養模式,近日,省財政廳會同省教育廳制定《福建省培訓機構、教育實踐基地遴選實施方案》。
根據方案,高等學校單獨設立的培訓機構、教育實踐基地,或由高等學校牽頭與“互聯網+”龍頭企業合作建立的培訓機構、教育實踐基地,經遴選認定為“互聯網+”培訓機構、教育實踐基地的,一次性給予50萬~100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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