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職位及管理方式
1、所招聘職位為聘用制法官助理,屬于協助法官履行審判職責的審判輔助人員。主要職責是在法官的指導下履行審查訴訟材料、組織庭前證據交換、接待案件訴訟參與人、準備與案件審理相關的參考資料、協助法官進行調解、草擬法律文書、記錄等。
2、所錄用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
招聘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
3、國民教育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同等條件下,2015屆應屆畢業生優先;
4、取得法學學士學位和本科畢業文憑;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年齡21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1987年8月1日至1994年7月31日之間出生);
7、同等條件下,南京地區戶籍優先。
不得報名法官助理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本人或直系親屬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薪酬待遇
1、工資待遇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結合法院工作實際情況予以確定,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組成。并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2、法官助理在合同期內享有勞動法規定的婚喪假、產假、帶薪休假以及社會保險等權利。
報名
1、在江蘇法院網(www.jsfy.gov.cn)下載《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報名表》,如實填寫(且必須粘貼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后,連同身份證、學校就業推薦表、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或司法考試成績單)及其他能夠證明個人能力和特長的相關證書和材料的復印件,通過特快專遞EMS郵寄或直接送交至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書記員管理處。并需同時將填寫后的《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報名表》,以本人姓名命名保存為EXCEL電子版文件發送至郵箱jsfyzp@163.com。
2、報名時間:2015年7月13日起至2015年7月28日止(截止日期以郵件寄出的郵戳時間為準);
3、報考人員應對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一律取消報考資格。
面試
重點考察應聘人員法律素養、專業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和崗位匹配性等。面試前將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的時間、地點詳見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網通知。
體檢、考察、公示及錄用
1、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按照1:1的比例和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確定體檢對象。
2、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進行政治考察。
3、公示
根據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后,在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
4、錄用
所錄用人員與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為1-2年,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錄用,不合格的,不予錄用。合同期滿后不再續簽。
聯系電話:025-83785597 83785429
聯系人:王純、周成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 ||||||||
聘用制法官助理報名表 | ||||||||
姓 名 | 性 別 | 出生年月 | 貼照片處 | |||||
民 族 | 政治面貌 | 入黨時間 | 年 月 | |||||
籍 貫 | 省 縣 | 出生地 | 省 縣 | 戶口所在地(市、區) | ||||
檔案 所在地 | ||||||||
現工作單位及職務 | 參加工作 時間 | |||||||
畢業院校及專業 | ||||||||
學歷 | 學位 | 司法考試 | ||||||
身份證號碼 | 聯系電話 | |||||||
通訊地址及郵編 | ||||||||
學習簡歷 (從高中起填寫) | 起止時間 | 學校、院系、專業 | 學歷、學位 | 擔任職務 | ||||
年 月- 年 月 | ||||||||
年 月- 年 月 | ||||||||
年 月- 年 月 | ||||||||
年 月- 年 月 | ||||||||
工作經歷 | 起止時間 | 工作單位部門及職務 | 用工性質 1.公務員;2.聘用制人員;3.臨時用工、實習等,有無勞動合同;4、其他 | |||||
年 月- 年 月 | ||||||||
年 月- 年 月 | ||||||||
年 月- 年 月 | ||||||||
年 月- 年 月 | ||||||||
家庭成員 及主要 社會關系 | 稱謂 | 姓名 | 年齡 | 政治面貌 | 工作單位及職務 | |||
注:工作單位應詳細如實填寫,在家務農的請填寫詳細至村。已婚的須填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情況。已故的填寫生前單位及職務,并備注說明已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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