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海南省教育廳獲悉,該廳將在今年教師節評選表彰海南省優秀校長、優秀教師、十佳鄉村教師、十佳特崗教師各10名,海南省教育基金會為每位“優秀校長”頒發獎金3萬元,每位“優秀教師”、“十佳鄉村教師”頒發獎金2萬元,每位“十佳特崗教師”頒發獎金1萬元。
“優秀校長”的參評人選必須擔任正職校長職務5年以上(含5年,任職時間截止2015年6月30日),并獲得校長任職資格證書。近三年學校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學校學生體質標準測試連續三年下滑的,則不得參評。
參評“優秀教師”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十佳鄉村教師”需扎根鄉村從事教育教學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參評“十佳特崗教師”是經國家特崗計劃招錄,3年服務期滿且已入職的教師,任職時間截止2015年6月30日。
海南省教育廳師資管理處有關負責人表示,按照評選條件,由所在單位民主擇優推薦,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擬推薦對象,并在本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其中高校與省屬學校由學校公示,中小學幼兒園由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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