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市及順德區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各有關高等學校:
廣東省2015年第三批專科B類(含普通類和藝術類)高校招生錄取工作進展順利,經過一次錄取和征集志愿錄取,該批次大部分院校已完成招生計劃,但由于部分考生志愿填報不均衡,部分高校未能完成招生計劃。根據《關于做好廣東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粵招〔2015〕9號)和《關于做好廣東省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網上錄取工作的通知》(粵招〔2015〕15號)精神,為使更多考生有上大學深造的機會,省招生辦公室將決定對部分未完成招生計劃的省內院校進行第二次征集志愿。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征集志愿和錄取時間
第三批普通專科B類院校本次征集志愿時間為8月19日20:00-20日16:00(20日16:00截止),錄取時間為8月21日。
二、本次征集志愿條件
報考本次征集志愿文、理科的考生高中學業水平成績調整為三D(含)以上,資格線(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為:普通類文、理科均為190分(其中廣東創新科技職業學院、廣東南方職業學院文、理科均為210分);體育類(統考)院校為文化科總分185分,體育術科統考140分;美術類(統考)院校為文化科總分185分,美術術科統考140分;音樂類(統考)院校為文化科總分185分,音樂術科統考130分。
該批次第二次征集志愿院校、專業計劃詳細情況及具體要求詳見附件4。
三、征集志愿程序
1.8月19日20:00時起,考生可通過電信聲訊臺、互聯網或直接到當地市、縣(區)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查詢錄取結果。
2.經查實未被錄取且高考成績在第三批專科B類院校第二次征集志愿資格線(含)以上的考生有資格登錄“廣東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統”填報志愿。
3.征集志愿采用考生自行上網填報或到市、縣(區)招生考試機構指定報名點集中填報兩種方式。具體填報方法由各市、縣(區)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省教育考試院于8月19日20:00-20日16:00時開放“廣東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統”,考生需在規定的時間內填報志愿,逾時一律不再受理。
“廣東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統”網址:http://www.ecogd.edu.cn/kszj。
4.通過市、縣(區)招生考試機構征集志愿的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和高考成績單到所在市、縣(區)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填報征集志愿手續。
5.自行上網填報征集志愿的考生,憑高考報名時自行設置的密碼及考生號進入廣東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統。考生自行上網填報征集志愿后,須在8月21日上午10:00時前到所在的市、縣(區)招生考試機構指定報名點打印征集志愿表,并簽名。
四、注意事項
1.8月21日組織高校錄取時,以考生網上填報的第二次征集志愿信息為投檔依據。有意向參加本次征集志愿的考生,必須按時在網上填報公布的尚未完成招生計劃的第三批專科B類院校志愿。
2.已經被高校錄取的考生,不得申請填報征集志愿。
3. 參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分類別進行填報,藝術類、體育類考生不得兼報普通類專業,即:美術類、音樂類考生只可單報美術類、音樂類院校專業或單報普通類院校普通專業,體育類考生只可單報體育類院校專業或單報普通類院校普通專業。
4. 參加征集志愿并填報文科類、理科類院校(專業)考生,每人可填報3所院校志愿;參加征集志愿并填報體育類、美術類、音樂類院校(專業)的考生,每人可填報2所院校志愿。每個院校最多可填報6個專業志愿和一個專業服從志愿。
5.征集志愿時,考生預先填好《2015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見附件1),該表由各市招生考試機構提供,考生也可在省教育考試院的網頁上下載。
6.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廣東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統”,依照事先填好的《2015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錄入院校代碼與專業代碼。
7.考生提交已填報的志愿后,網上征集志愿系統將進行數據邏輯校驗,如果出現紅色的警告字符,請考生仔細核對院校代碼與專業代碼后進行修改,直至正確為止。
8. 考生在網上填報志愿并保存后,如未點擊“志愿確認”,則可在填報志愿截止時間前多次上網修改自己填報的志愿。考生確定不再進行志愿修改時,必須點擊“志愿確認”。未在網上確認的志愿無效。已在網上確認的志愿,考生不得更改。投檔時,以考生網上確認的征集志愿數據為準。當所有考生都完成了“志愿確認”,報名點方能在網上進行志愿表的打印。各報名點應在填報志愿截止前督促考生提早完成志愿的確認,且必須讓考生本人在“2015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考生網上確認后打印的志愿表)上簽名。
9.各市在網上填報志愿時間截止后,由各中學(報名點)統一打印考生志愿表給考生簽名,考生簽名的志愿表存入考生檔案。
10.考生要對自己填報志愿的準確性負責。考生網上填報志愿信息一經確認,任何人不得更改。
11.各市、縣(區)招生考試機構為保證考生志愿信息及時準確地錄入,不得通過代理服務器上網。
12.各級考試機構在征集志愿過程中,若出現問題請及時與省教育考試院聯系。
高招處值班電話:020-38627945,38627819(傳真)
信息處值班電話:020-38627927,38627947(傳真)
體育、藝術組值班電話:020-38627986
五、征集志愿投檔錄取原則和順序
(一)本次普通類(含文、理科)院校征集志愿投檔辦法:
1.投檔原則:以考生本次征集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提供電子檔案供高校擇優錄取。
2.投檔順序:按照1:1的投檔比例分兩個步驟投檔,將考生的電子檔案一次性提供給院校審閱,由院校擇優錄取。
(1)根據省招生辦調整后的分數線(文、理均為230分)按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投考生征集志愿的1-3志愿檔案;
(2)再按本次征集志愿資格線按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投考生征集志愿的1-3志愿檔案。
征集志愿投檔時,如院校投檔線低于原公布最低錄取分數線,則該投檔線為該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二)本次藝術類征集志愿投檔辦法:
按1:1的投檔比例,以考生征集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提供考生征集志愿一、二志愿電子檔案由高校擇優錄取。投檔時,先按第一次征集資格線(即體育類文化科總分220分,體育術科統考160分;美術類文化科總分220分,美術術科統考150分;音樂類文化科總分220分,音樂術科統考140分),在調整后的各科類分數線上,按考生術科分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投招生計劃數的60%的考生電子檔案;再按文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投招生計劃數的40%的考生電子檔案。對本次征集志愿錄取的院校若投檔后仍未完成計劃的,省招生辦公室視院校生源情況,再在第二次征集志愿各類別資格線上,按上述投檔原則投征集志愿的1-2志愿檔案并一次性提供檔案給高校擇優錄取,投檔線為該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普通高考考生征集志愿工作涉及到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市、縣(區)招生考試機構要認真負責、高度重視,并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確保考生征集志愿工作順利進行。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15年8月19日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