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錄人數大幅度增加
2014年湖北省公務員考試計劃招錄人數為4491人,2015年湖北省公務員考試計劃招錄人數為5753人,同比增加了1262人,同比增速為28.1%。可見,計劃招錄人數大幅度增加。其中,按機構層級劃分,省級機關193人,市(州)級機關797人,縣(市、區)級機關3796人,鄉鎮(街道)967人;按照機構類別劃分,省直機關及其派出機構201人,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4118人(含公安、森林公安機關1266人),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統1134人,省監獄戒毒系統300人。
二、更加體現基層性
1、擴大基層招錄總量
2015年湖北省公務員考試計劃招錄人數為5753人,其中,縣鄉基層機關共招錄4763人,占全省總計劃的82.8%。此外,今年招錄計劃同比增加1262人,增量中的1064個計劃名額全部來自縣鄉基層,占比為84.3%。
2、降低基層招錄門檻
鄉鎮(街道)機關繼續降低學歷、年齡門檻,定向招錄147名村(社區)干部。對武陵山、大別山、秦巴山、幕阜山試驗區,以及國貧、省貧縣等艱苦邊遠地區的鄉鎮職位,學歷可放寬到高中(技工學校)、中專。
3、穩定基層錄用人員
為招錄留得住的永久牌干部,繼續對國貧縣、省貧縣部分職位實行戶籍定向招錄。根據中央精神,從今年開始,鄉鎮機關新錄用人員統一實行5年最低服務期,對新錄用的公務員服務滿2年后才允許報名參加其他公務員考試。
三、更加突出崗位特征
1、招考對象具有針對性。鄉鎮(街道)定向招錄村(社區)干部、基層專武干部,定向招錄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錄201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及具有兩年基層工作經歷人員。
2、招考過程具有針對性。今年,將繼續開展分級分類測評。結合村(社區)干部的特點和鄉鎮(街道)機能力素質需要,分類單獨命制筆試、面試題本;面試環節將采取結構化和無領導小組討論兩種測評形式,按照省市、縣(市區)、鄉鎮(街道)三個層次,實施分級考試。除公共科目考試之外,報考公安機關的考生還須參加《公安基礎知識》考試。省發改委還將單獨組織體現部門特點的專業科目考試。
四、更加注重對德的考察
1、在報考環節,明確16種不得報考的行為,設置負面清單,提高德的門檻。 2、在筆試環節,加強完善考場管理,認真甄別雷同試卷,依法依規處理失德行為,保障考試公平公正。
3、在面試考察環節,針對部分省直單位、部分重要崗位及基層一線干部的招考中,改變以往等額考察形式,探索實行1:1.5差額考察,增加德的考察權重。
4、繼續對考生參加國家法定考試的誠信記錄、銀行個人征信記錄等個人誠信信息進行延伸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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