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測試組織領導
能力測試工作在來安縣2015遴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縣人社局會同縣教育體育局共同組織實施,縣監察局全程監督。監督電話:縣監察局:0550-5612330;縣人社局:0550-5611196;縣教育體育局0550-5624760。
能力測試集中時間、地點
1、所有參加能力測試人員于2015年 7月25日早晨5:30前在來安縣教育體育局原辦公地址院內(原報名處)集中點名;
2、驗明身份證和能力測試通知書(均需原件);
3、將手機關機,裝入信封內簽名后上交;
4、6:00統一乘車去測試點,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能力測試的形式、分值和內容
1、能力測試采取無生上課的形式;
2、能力測試分值為100分;
3、能力測試組人員組成。此次能力測試設立若干個能力測試組,每個組有7名考官(其中主考1名,副主考1名)、 1名計分員、1名計時員和1名由我縣紀委監察局人員擔任的監督員組成;
4、能力測試使用教材:報考崗位對應的學科教材;
5、參加能力測試人員統一分組參加測試;
6、能力測試備課時間為40分鐘,上課時間15分鐘內。
能力測試程序
1、報到和抽簽排序。考生到達測試點,接受統一的封閉管理,并按招聘崗位現場抽簽確定考生測試順序。測試順序確定后,由工作人員引導,分別進入備課、上課環節。
2、備課。備課限時40分鐘。考生在工作人員的監督下備課。備課室統一準備教材或教學用書、備課紙,考生不準攜帶任何資料進入備課室,備課獨立完成,不準和別人討論。備課時,教案上只寫本人抽簽號和課題,不得書寫本人姓名、單位等個人真實信息,不得作任何記號,否則按作弊處理,取消測試資格。
3、上課。備課時間結束,考生攜帶所備教案由引導員帶入測試室。主考宣布開始后,考生進行上課,上課時,考生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專業、單位等個人真實信息,否則按作弊處理取消測試資格。上課結束后離開測試室,到侯分處等候測試成績;教案、稿紙等資料不得帶離測試室。
4、成績評定。考官根據上課情況,現場評出得分,寫在評分表上,并簽署考官姓名。根據考官評分,去掉其中的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剩余分數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數所得出的平均分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即為該考生的能力測試成績。
5、能力測試成績公布。由計分員計算出考生測試成績,經現場監督員簽字確認,并經主考審核簽字,在下一名考生測試結束后,向考生宣布測試成績。宣布成績后,考生離開候分處,在測評區域門口領取個人物品離開測評區域,離開后不得再次進入。
能力測試成績于測試后5個工作日內在縣政府網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縣教育局網站上公布。
考生注意事項
1、請參加能力測試人員于2015年7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憑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到來安縣教育體育局原辦公地址三樓會議室(原報名處)領取《能力測試通知書》,不得由他人代領,根據皖價費字〔2009〕118號文件繳納能力測試費80元∕人。
2、2015年7月25日早晨5:30前,參加能力測試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能力測試通知書》到來安縣教育體育局原辦公地址院內集中。
3、各位考生看到本方案后,于7月23日下午18:00前回復短信,短信內容為考生本人姓名+報考學段學科+準時參加測試如有放棄能力測試的考生看到本方案后,請回復短信,內容為考生本人姓名+報考學段學科+放棄參加測試,回復手機號:13635502364。聯系電話:0550-5611566。
4、本次能力測試方案不再通過電話或短信通知,逾期責任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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