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研究生招生簡章已經開始陸續公布,根據“中國政法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國政法大學2016年研究生報考條件如下:
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016 年 9 月 1 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 2 年(從畢業后到 2016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有 2篇在公開刊物上發表的所報考學科文章。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獲國(境)外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者,須在報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報告。
(二)報考部分專業和單獨考試的特別要求
1.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須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 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考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須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 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考工商管理碩士(MBA)和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的考生,須符合下列學歷條件之一:大學本科畢業后工作 3 年以上(含 3 年);或者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后工作 5 年以上(含 5 年),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或者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 2 年以上(含 2年)。
4.報考單獨考試的考生,必須為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且須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后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報考專業僅限:法學院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事司法學院刑法學、訴訟法學(刑事訴訟法學方向),國際法學院國際法學。
5.報考西藏單獨考試(又稱“援藏計劃”)的考生,須符合西藏自治區組織部有關文件規定的報考條件。報考專業僅限部分法學專業(專業代碼前四位為 0301)。
(三)其他
1.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須符合(一)、(二)中各項報考條件的要求。其他報考資格及招生名額等信息以教育部當年度發布的相關通知為準。
2.申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報名條件詳見《2016 年推薦免試生申請攻讀中國政法大學碩士研究生報名須知》。
考生應仔細閱讀我校的報考條件,確認完全符合后再進行網上報名。凡不符合報考條件導致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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