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資格考試查分、證書補發辦事指南
一、 查分工作:
根據國家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號)文件和《貴州省人事考試查卷暫行規定》規定,客觀題成績原則上不進行成績核查, 查分僅限于主觀題科目,且只查主觀題的合分情況,即每道題的得分合計是否和主觀題的成績一致。客觀題科目考試除參加考試但分數為零分,或參加考試但成績為 缺考這兩種情況的考生可以申請查分外,其余情況均不受理客觀題科目的查分申請。
考生必須在考試成績公布后的20天內,提出書面申請。
申請中需包括以下內容:姓名、身份證號、考試名稱和時間、需查分的科目、準考證號、查分理由、聯系電話,并帶考生準考證、身份證前往辦理。
查分結果待成績主管部門回復后,由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院將復核結果通知考生。
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書補發工作:
考生需在正式出版的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后才能辦理證書的補發手續。
補發證書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書面申請、本人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和聯系電話。
2、由檔案保管單位或者工作單位出具遺失證明(必須加蓋單位公章)。
3、刊登遺失聲明的報紙。
辦理地點:貴陽市毓秀路18號省人才市場大樓12層貴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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