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高考上都有替考者,為何替考者屢禁不止?是什么原因讓他們甘愿做一個替考者?又是什么原因讓他們敗在金錢的面前?什么時候教育資源成為了私有資源?為何替考者會為金錢服務?
近日,南昌跨省替考事件鬧得沸沸揚揚,被開除學籍的大學生“槍手”敖輝現在表達了自己的悔恨之情,希望得到社會的原諒,曾經他說到自己常常吃泡面度日,替考是因為生活拮據想賺錢。到底貧困者替考值得同情嗎?
十年寒窗苦讀進入高等大學深造,卻因為替考一切變成一無所有,我們不禁為這種結局感到惋惜。為何高考替考者會為金錢服務呢?
一般找替考生一般本人的學習能力不行,但是家境非常的不錯,父母不在乎花多少錢聘請槍手,這也是這樣的原因導致了替考者的組織應運而生。
替考生為何敗在金錢之下,只是一些替考生也有和敖輝一樣的生活困境,為了能在學習之余有一份外快成為他們的期望,因此,小恩小惠拉其下水也就不足為奇。
從法律的角度上,我們到底是不是該沉思,該不該設置替考罪?替考者不是孤零零地存在于考場,他們的背后有權力尋租、有骯臟交易。考慮提高替考的違法成本,明確買賣雙方以及所有環節應負有的法律責任,推動替考罪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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