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低齡留學人數的不斷攀升,小留學生中暴露出來的問題越來越多,今年甚至爆出了令人震驚的未成年留學生綁架、施暴事件。一位深圳的低齡留學生的家長評價自己的孩子:“本應開心的孩子,臉上卻寫滿了成熟,看著孩子會覺得心酸。”
微評
@生死時速:國內家庭收入普遍提高及人民幣持續升值,降低了海外留學的經濟成本,而國內優質高中教育資源不足競爭激烈,使不少家庭將求學視線轉向國外高中。隨著傳統教育觀念的革新,不少家庭希望孩子通過留學來規避高考,同時,家長也期望將學生鍛造成具備國際視野和較強競爭力的人才。
@阿拉基:現實中,家長大都不會陪讀,小留學
生們需要獨自面對生活、學習中遇到的種種問題。低齡留學群體正處在個人性格、人生觀和世界觀成形的重要時期,學生如果不具備較強的心理調節能力,對自身的成長將會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
@皮歐飛:正如教育專家孫云曉所說:“光有金錢和外語不能決定著孩子留學一定能夠成功。”因為,小留學生發生的問題更多反映的是家庭教育問題,它不會因為地點的
變化就迎刃而解;同時,也反映出父母在面對孩子教育問題時是否具有理性選擇的智慧,盲目跟風只能導致隔空咽下苦果。
@嵌共聚物:孩子小的時候就送到國外讀書,或許確實能帶來升學或者將來移民方面的便利,但留學費用、學生出國后生活學習的不適應等問題,也同樣不容小覷。所以,低齡留學有風險,家長學生需謹慎!
判決書應該怎么寫
7月29日,鄭州高新區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作為全省法官人均審案位列第一的法院,在法律范圍允許情況下簡化庭審程序、斷出“明白官司”,成為該法院法官快速斷案的“殺手锏”。新聞發布會現場,該法院出示的一份內容僅為30個字的判決書,驚呆了在場所有媒體記者。
微評
@忘憂草:如今法院的判決書,盡管大多洋洋灑灑數千言,原被告對判決書不服而上訴的依然不少。實際上,好的判決書不在于寫了幾個字——清乾隆年間,一寡婦想改嫁,但遭到家人與鄰居的阻撓,她就向官府呈上狀子:“豆蔻年華,失偶孀寡。翁尚壯,叔已大,正瓜田李下,當嫁不當嫁?”知縣接狀,揮筆判了一個字:“嫁!”
@老刀:判決書追求簡單明了當然沒錯,不過,“簡單”的前提是“明
了”,原被告陳述事實、認定的事實、法律依據和判決結果等核心內容,還是不要統統省略的好,否則的話,簡單倒是簡單了,但“明了”嗎?
@風卷云舒:推出這種“袖珍判決書”的背景是,法院致力于“化解案多人少矛盾”,由此不免讓人懷疑,此舉是為了減輕法院工作壓力,而不是單純為了簡化民眾的訴訟程序。改革創新工作機制沒有問題,不過,改革創新應該是“為民”,而不是
“利己”。
@閆寧:立案登記制實行之后,法院工作量大大增加,與“袖珍判決書”一起被推廣的經驗還有小額訴訟一審終審。小額訴訟一審終審確實能提高審判效率、節省司法成本,不過,因為上訴率是法官的一個重要考核指標,如果某些法官為了降低自己的案件上訴率而濫用權力,難免會損害司法公正。小額訴訟一審終審,前提是權力和程序都得到制度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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