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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關于2015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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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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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關于2015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通知

粵建注發〔2015〕9號

關于2015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2015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5〕73號),現將我省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

類別考試日期考試時間科目名稱房地產估價師10月17日上午9:00-11:30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下午14:00-16:30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自備計算器)10月18日上午9:00-11:30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自備計算器)下午14:00-16:30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自備計算器)二、考試地點

全省主考區設在廣州,深圳設分考區。考試詳細地址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建設部、人事部《關于印發〈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號)執行。

1.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5)取得房地產估價相 關學科 博士學位。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

2.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條件中的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經濟、建筑、規劃和管理等學科和專業。

3.以上報名條件中規定的從事房地產估價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15年12月31日。

4.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16號)精神,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居民符合上述報考條件的,可以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在提交報考材料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

四、報考流程

我省統一實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請登錄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網站www. gdzczx.com,點擊首頁左側的“考試報名”進行報名。網上報名及繳費時間:2015年7月15日9:00-8月3日17:00。

根據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辦公廳計辦價格〔2000〕839號,省物價局粵價〔2001〕52號文規定,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考務費按每人每科60元收取。

報名流程如下:

1.填報信息。考生登錄報名網站,請認真閱讀報考條件,

并填寫《考生報名承諾書》(見附件2),填寫報考信息(聯系電話必須為本人)。所填個人信息要真實準確,報考科目要符合條件要求。

屬于省直或省屬單位(單位名稱冠“廣東省”或在省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企業)、中央駐穗單位、駐穗部隊單位人員,在網上報名時請選擇省直報名點。各市市屬單位人員請按屬地原則,選擇所屬地市報名點。

2.上傳照片。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務必真實,該照片將用于制作準考證和證書,一經上傳不得修改,請考生務必確認后再上傳。考試合格后,考生不再提交紙質照片。

考生在上傳照片前,必須預先使用證件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報名系統識別。請務必在報名網站下載該軟件,并使用該軟件自行對上傳的報名照片進行預先處理。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來免冠大一寸正面證件照片,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

3.報名表打印。考生填報信息、上傳照片后即可下載打印《2015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表》一經打印或交費后,將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報名表前務必認真核對有關信息。報名結束后系統不再支持報名表下載和打印。

4.我省統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考生繳費后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繳費狀態,狀態顯示“已交費”即為報考成功,考前無需進行現場確認。網上查詢繳費狀態時間:2015年7月15日9:00-8月4日17:00。

5.報名結束后,考生應及時將《報名表》及有關資格審查資料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后自行留存。《報名表》是考后審核的重要資料,請務必妥善保管。

6.網上繳費后需要開具發票的考生,請于8月20日前登錄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網站,點擊首頁左側“考試報名”,選擇“考試發票申領”,并按系統提示填寫考試費發票申請表,逾期不予受理。發票開好后將在本網站發布領取通知,各市考生發票由各市考試管理機構負責發放。

五、考試

1.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2015年10月12日9:00-10月16日17:00登錄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考試時考生必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2.考生考試時,應攜帶身份證、準考證、黑色墨水筆、2B鉛筆和橡皮,除《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外,應試其余科目均可攜帶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計算器。嚴禁攜帶手機、耳機、電子筆、平板電腦、電子記事本等其他電子設備。考場備有草稿紙,供考生使用(考試規則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六、成績公布及成績復核

1.考試成績一般在考試結束兩個月后公布,考生可登錄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網站根據指引進行查詢。公布時間如有改變,以網站公告為準。

2.考生對成績如有疑問,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后15日內向報考地考試管理機構提交成績復核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七、考后資格審核及程序

本次考試全省均實行考后資格審核。考生在網上報名前自行對照報考條件,如實填報信息。成績全科合格后,按照網站通知要求到指定地點現場提交材料(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為提高工作效率,縮短審核、制發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在考試成績公布后3日,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60%的預合格標準,提前受理考生提交資料并審核,請全科成績預合格的考生按照所屬報名點網站公布的考后提交資料預審的要求,按時提交資料。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文件的要求,凡未按規定要求和時限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不予核發證書。

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審核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負責,考后資格審核通知在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網站(www.gdzczx.com)發布;各市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審核由當地考試管理機構負責。我省各級考試管理機構具體聯系方式見附件4。

八、證書領取

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生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證書(代領的須憑代領人及合格證書持有人的身份證原件領取)。各市考生證書由所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管理機構負責發放。

九、其他有關事項

1.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報考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考試成績全科合格且資格審核通過后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2.《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題紙上作答的方式,該科目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材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

3.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

4.考生應試期間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單位。

附件:

1. 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要求

2. 考生報名承諾書

3. 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

4. 考試管理機構聯系方式

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廣東省人事考試局

2015年7月10日

附件1:

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要求

1.《2015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考生從網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考生報名承諾書一份。

3.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4.符合房地產估價師第六款報考條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1-3項材料外,還須提交: 1 相應專業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2 單位開具的報考人員具有十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的工作證明原件。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附件2:

考生報名承諾書

我自愿報名參加2015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已閱讀關于2015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在考試過程中我將自覺遵守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現鄭重承諾:

1.報名時所提供的身份證明、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真實、準確、有效,如提供虛假證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擔一切責任;

2.知曉報考條件、資格審查程序及相關要求,承諾遵守資格考試報考的有關要求,保證填報的信息完整準確。如本人成績合格,但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未按規定提交資格審查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試成績、停發證書的處理;

3.保證持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4.考試過程中,服從考試管理部門和考試工作人員安排,接受考試工作人員進行檢查、監督和管理,維護考場秩序,遵守考場規則;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服從處理決定,接受處理;

5.本人承諾考試成績公布后,按照所屬報名點網站公布的考后提交報名資料要求,按時提交報考資料,逾期提交視為本人放棄資格申請;

6.本人已周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認同并遵守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相關規定,承擔相關責任。

考生簽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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