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對象
在達到綜合知識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考生中依據綜合知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參加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開始前,取得資格復審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從綜合知識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3:1的比例予以遞補;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資格復審組織
各招聘單位對資格復審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驗證核實有關證書、證明,省文化廳對資格復審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聯系方式
(一)山西省晉劇院
復審時間:2015年7月6日9時開始至7月7日18時結束
復審地點:太原市文源巷9號山西省晉劇院人事科
聯 系 人:王志前
聯系電話:4046046
(二)山西戲劇職業學院附屬中等藝術學校
復審時間:2015年7月6日9時開始至7月7日18時結束
復審地點:太原市杏花嶺區解放路奶生堂25號山西戲劇職業學院人事處
聯 系 人:李玉軍
聯系電話:2721218
(三)山西省音樂舞蹈曲藝研究所
復審時間:2015年7月6日9時開始至7月7日18時結束
復審地點:太原市勁松路5號山西省音樂舞蹈曲藝研究所辦公室
聯 系 人:張增龍
聯系電話:4136186
(四)山西省圖書館
復審時間:2015年7月6日9時開始至7月9日17時結束
復審地點:太原市晉源區廣經路5號省圖書館報告廳
聯 系 人:張利民
聯系電話:4126426
山西畫院
復審時間:2015年7月6日9時開始至7月7日18時結束
復審地點:太原市迎澤大街378號山西畫院辦公室
聯 系 人:李愛紅
聯系電話:4041173
山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復審時間:2015年7月6日9時開始至7月7日18時結束
復審地點:太原市迎澤區迎澤大街130號錦盛大廈401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聯 系 人:王真
聯系電話:4172566
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1、綜合知識考試準考證及復印件;
2、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包括戶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
4、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未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包括本人入學時間、畢業時間、所學專業、所取得的學歷和學位等內容的證明);
5、已就業人員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意見 ),未就業人員需提供相應人事檔案托管機構相關證明;
6、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的考生,須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其中,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或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
8、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已就業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意見);
9、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公告需要考生提供的其它材料。
注意事項
1、考生本人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到規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2、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參加資格復審和放棄參加面試;
3、考生提供證件(證明)材料不全或證件(證明)材料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參加面試資格;
4、資格復審中,由于考生放棄參加資格復審、考生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其他原因,未達計劃錄用人數3倍比例的崗位,不予遞補,按資格復審合格的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