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起,澳洲投資者簽證項目正式施行改革后的新政,而據媒體20日最新透露,重大投資者簽證項目(SIV)的授予期限已經從此前的4年延長至4年3個月。此外,相關簽證投資條件及居住條件均有不同程度改變。
據報道,高端投資者簽證(PIV)與重大投資者簽證項目在本月1日起均開始實施改革后的新政。據了解,高端投資者簽證要求海外投資者向澳洲投資1500萬澳元到特定投資領域或慈善領域,而投資者可在12個月內獲得澳洲永居權。對于高端投資者簽證項目來說,對于投資者并沒有最低居住要求。
然而,最新消息卻透露,重大投資者簽證項目的授予期限將由原來的4年延長至4年3個月,此外,相關居住條件如下:第一申請人需在4年內累計在澳居住160天以上,第二申請人需在4年內累計居住720天以上。
與此同時,根據新的投資框架,重大投資者簽證申請者需要符合以下條件:將500萬澳元投資的至少50萬澳元投入到一項或多項風險投資基金中;將至少150萬澳元投入到新興企業中;將剩余300萬澳元投入到一個或多個平衡投資項目中。而高端投資者簽證所投資金去向更加寬泛,其中包括投資基金管理項目及直接投資項目,而投資基金管理項目則包括投資計劃管理項目及上市投資公司項目。
報道還指出,澳洲政府推出上述簽證項目并進行改革,旨在吸引海外高凈值個人赴澳,并為澳洲提供長期的經濟效益。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