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理外省轉入的流程:
(1)考生必須是已在我省取得一門課程合格成績以上,且已從浙江教育考試網查實轉入檔案編號之后;(不準備在我省申辦畢業的考生,請不要辦理成績轉入手續。)
(2)考生必須在我省取得專科不少于五門理論課程以上、本科不少于四門理論課程以上合格成績,方可在我省申請辦理畢業(戶口遷移者、軍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工作變動、被普通高校或中等學校錄取者除外);
(3)轉入考生一律執行我省的專業考試計劃及課程頂替政策,綜合性實踐環節課程成績(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綜合作業等)不能轉入。
辦理時間:每年三月初和九月初(與辦理免考時間同步)。
必備材料:考生憑轉出省的《轉考介紹信》、身份證、轉入檔案編號、轉入地的準考證辦理。
2、辦理我省轉出的流程:
考生憑準考證、所有課程的合格證明到當地自學考試機構辦理轉出手續。
辦理時間:每年三月初和九月初(與辦理免考時間同步)。
3、領取課程轉考材料的時間:每年的5月上旬和11月上旬。
4、省內的自考生不需要辦理轉考手續。畢業申請時,將兩地的課程合格成績和準考證同時上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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