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考生:
2015年5月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成績已經發布,現就統一鑒定成績復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成績復查的職業等級
序號
職業
等級
科目
1
公關員
五級
理論知識、操作技能
2
秘書
二、三、四、五級
理論知識、操作技能、綜合評審
3
秘書涉外
二、三、四級
理論知識、操作技能、英語、綜合評審
4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
一、二、三、四級
理論知識、操作技能、綜合評審
5
營銷師
一、二、三、四、五級
理論知識、操作技能、綜合評審
6
物流師
一、二、三、四級
理論知識、操作技能、綜合評審
7
心理咨詢師
二、三級
理論知識、操作技能、綜合評審
8
項目管理師
一、二、三、四級
理論知識、操作技能、綜合評審
9.
企業信息管理師
二、三級
理論知識、操作技能、綜合評審
10.
企業培訓師
一、二、三級
理論知識、操作技能、綜合評審
11.
理財規劃師
一、二、三級
理論知識、操作技能、綜合評審
12
電子商務師
二、三、四級
理論知識、操作技能、綜合評審
二、成績復查程序及時限(一)凡參加統一鑒定的考生,若對本人成績有異議,可填寫《成績復查申請表》(附件1),持本人準考證或身份證件在各區縣鑒定中心規定的受理時間當天,將表格交到受理本人資格審查的區縣鑒定中心(鑒定中心詳細信息見附件2)。區縣鑒定中心對考生情況核查無誤后受理申請,填寫《成績復查申請受理單》,將回執交考生本人。
(二)復查后發現分數有誤的,由區縣鑒定中心將更正后的成績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可于2015年8月13日后,到受理申請的區縣鑒定中心領取《成績復查結果通知單》。如復查后分數無變更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成績復查相關規定
(一)成績復查范圍包括:
1、已參加考試,但無考試成績的;
2、主觀題卷面是否有漏評,合分、登分是否有誤;
3、論文、答辯分數的合分、登分是否有誤。
(二)對于主觀題、論文、答辯的專家評分標準持有疑異的,不屬于核查范圍,不對試卷進行重新評閱,不對試卷評閱標準進行評判。
(三)任何考生不得查閱答卷原件。
(四)成績復查只此一次,逾期者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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