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5年1月 15 日上午8:30-下午3:30;
報名地點: 海寧市人才市資源市場2號樓1樓(海州東路548號)
招聘計劃
招聘崗位 招聘人數 專業要求 備注 高中語文 1 中國語言文學類 高中英語 1 專業名稱中含英語的專業,不包括小學教育(英語方向) 高中物理 1 專業名稱中含物理的專業 高中化學 1 專業名稱中含化學或化工的專業 高中生物 1 專業名稱中含生物或生物技術的專業
報考條件
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身心健康,工作責任感和事業心強。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相關專業應屆畢業生(需在2015年7月底前取得所需學歷、學位),年齡為18-35周歲(1979年1月15 日到1997年1月15日),戶籍不限,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碩士畢業生(大學本科必須是師范類相應專業畢業),并取得相應學位;
(2)本科畢業生(非師范類畢業生須取得認定教師資格所需各科及普通話考試合格證),且在大學期間獲得2次及以上校級年度專業獎學金。
截至2015年1月 15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試行)》(浙人社發〔2011〕79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修訂版)(浙人社發〔2014〕149號),屬于第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招聘程序和聘用辦法
報名初審:填寫《海寧市教師招聘報名表》一份;憑下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現場報名進行資格初審。
身份證、全日制普通高校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師范證明或認定教師資格所需各科及普通話考試合格證明、獎學金獲獎證書、近期一寸同底照片2張。
報名復審: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持初審所有資料到復審處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領取準考證領取通知書。當招聘計劃數與報名合格人數不足1∶2時,相應核減招聘名額直至取消該崗位本次招聘。
報考人員在報考中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資格并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考試、考核:考試、考核項目為專業知識筆試和面試(面試形式為課堂教學)。滿分均為100分。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考核對象(報名人數不足1∶3的直接進入面試考核),綜合成績為專業知識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直接進入面試考核的,綜合成績即為面試成績。如出現綜合成績相等,以課堂教學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如課堂教學成績再相等,由學校組織第二輪課堂教學考核,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課堂教學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專業知識筆試成績及入圍面試對象在宏達高中校園網(http://www.hdschool.com)公布,綜合成績及入圍體檢對象在宏達高中校園網(http://www.hdschool.com)和海寧市教育網(www.zjhnedu.com)進行公布。
咨詢電話:0573-87077813
監督電話:0573-87229920,0573-87215860
0573-872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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