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5年度統計教育工作的通知
日統字[2015]35號
各區縣統計局、經濟發展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全省統計教育工作會議精神,現將做好2015年統計教育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做好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
(一)報名和考試日期
2015年統計從業資格考試日期為9月20日;自發文之日起,考生報名統計從業資格考試需登錄“統計從業資格考試網”(www.tjcyzg.org)或到所在地統計局報名,報考流程詳見網站“報考指南”,報名截止日期為8月20日。請考生務必于報名截止日期前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報考的區縣統計局進行確認,不確認者視為棄考。
1、《統計從業資格認定申請表》2份;
2、本人居民身份證(交驗)及其復印件2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1張;
4、合格學歷證書(交驗)及其復印件2份;
第1、2、3項為報名考生必須提交材料,第4項由符合免試一門科目條件考生提供,以上紙介材料均用A4紙反正面復印。
各區縣統計局將考生上報的《統計從業資格認定申請表》一份上報市局,一份各區縣留存。
各報名點聯系方式:
報名點
聯系人
電話
東港區統計局
石磊
8253943
嵐山區統計局
李曉明
2627080
莒縣統計局
靳桂娜
6212619
五蓮縣統計局
尚海
5213087
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發展局
楊洪玲
2959208
山海天旅游度假區經濟發展局
張偉偉
7981206
日照國際海洋城經濟發展局
吳奎波
2950039
日照職業技術學院
魯艷
7987072
(二)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和準考證打印時間
1、具體考試時間:9:00-11:00,《統計基礎知識與統計實務》;14:00-16:00,《統計法基礎知識》。
2、考試科目每門滿分為100分,合格標準均為60分。
3、準考證打印時間:9月12-19日。
考生根據準考證打印時間,在報名網站自行打印準考證。考生因未及時打印準考證而延誤考試的,責任自負。考試具體地點及考場安排以準考證上注明為準,當次報名的考生只能參加當次考試。
(三)免試條件
1、已具備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會計與統計核算、統計實務專業大專,統計學類、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可免于參加《統計基礎知識與統計實務》科目的考試,只報考《統計法基礎知識》一個科目。
2、統計學類、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專業以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公布的《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統計用)》為準。不符合以上條件的,必須參加全部二個科目的考試,同時達到合格標準為有效成績,合格成績有效期為二年。
(四)教材征訂
教材征訂截止日期為8月20日。為方便考生學習,考生可提前到所在區縣統計局訂教材(教材價目見附件2)。各區縣統計局需按規定填寫《2015年統計從業資格考試教材征訂單》(見附件2),并蓋公章后以傳真形式發至市局,同時務必通過電話方式進行確認,以免征訂單遺漏。
(五)上報材料
各區縣統計局務必于8月20日前將以下材料上報市統計局:
1、具備規定學歷免考一門的考生名單;
2、具備統計專業技術職稱免于考試的人員名單;
3、免考一門考生上報學歷證書和身份證的復印件各1份;具備規定職稱免考人員上報職稱證書和身份證的復印件各1份。上述復印件均用A4紙復印;
4、《統計從業資格認定申請表》及身份證復印件1份;
以上四項除報送紙質材料外,1、2項還需上報電子版材料(Excel格式)。
(六)成績管理
統一閱卷后,各區縣自行打印考試成績單。如考生對成績提出異議,可在成績下發30日內,填寫《統計從業資格考試成績復查申請表》(附件3)一式兩份,由各區縣上報市局進行復查,逾期不予受理。
(七)其它要求
1、各區縣統計局要嚴格審核報考考生的原始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等相關信息,確保其證件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2、各區縣統計局要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積極開展統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一)總體要求
各區縣統計局要進一步加強輿論宣傳,通過多種媒體加大對繼續教育工作的宣傳力度,積極營造推動繼續教育工作的良好輿論氛圍,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積極穩妥地推進網絡化繼續教育培訓工作的開展。
(二)具體安排
按照山東省統計局的統一部署,今年將繼續通過“統計繼續教育網”(www.statsedu.com,以下簡稱“繼教網”)組織開展統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學員需要在“繼教網”所列課程中選擇三門課程,其中要選擇兩門專業課加一門拓展課。截止日期為10月30日。
(三)費用結算
培訓費40元,由學員在網上支付,費用結算及發票由文華在線負責。
日照市統計局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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