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做好2015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瓊人社函〔2015〕602號
各市、縣、洋浦經濟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2015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5〕73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5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的組織管理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共同負責對我省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的指導、監督。資格審查由省建設培訓與執業資格注冊中心負責(詳見第七條第一款第2項),具體考務工作由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負責。
二、考試時間與科目
資格名稱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科目名稱
房地產
估價師
10月17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下午
14:00-16:30
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
(自備計算器)
10月18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自備計算器)
下午
14:00-16:30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
(開卷、自備計算器)
三、考試方式(一)《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題紙上作答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均須使用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草稿紙統一發放,考后收回。
(二)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
四、應試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被視為違紀違規
(一)不按規定填寫(填涂)本人信息,或者在試卷(答題卡、紙)規定以外位置書寫本人信息,以及以其他方式標注信息的;
(二)未在規定座位參加考試,或者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允許擅自離開座位或者考場的;
(三)未用規定的紙、筆作答,或者試卷前后作答筆跡不一致的;
(四)以旁窺、交頭接耳、打手勢等方式傳接信息的;
(五)違反規定翻閱參考資料的;
(六)讓他人冒名頂替參加考試的;
(七)將通訊工具、電子設備帶進考場;未按考場要求放置物品的;利用其他技術接收、發送與考試相關信息的;
(八)違反《考場規則》和人社部第12號令其他規定的。
五、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下同) 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5.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的;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7.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16號)精神,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居民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在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
六、報名時間:2015年7月8日至7月31日
七、報名方法:網上報名,現場繳費。
(一)首次報考考生報名方法
1.考生登錄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網站(www.hnjy.gov.cn/web2/exam2/index.jsp)進行網上報名,錄入個人報名信息,打印《個人信息表》,經所在單位審核,在《個人信息表》上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后加蓋公章。
2.申報人持報名有關材料到省建設培訓與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地點:海口市文聯路6號金泰大酒店二樓)進行報考資格審查(聯系電話:66205911,聯系人:勒 亮)。
在辦理上述資格審核手續時,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
⑴學歷證書或學位證書和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還);
⑵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及房地產估價實務的資歷證明(單位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公章);
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省建設培訓與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審查報考資格通過后,申報人需在2015年7月8日至7月29日之前,到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二樓柜臺(海口市白龍南路53號,省人力資源市場,聯系電話:65375001)辦理報考手續,繳交報考費。
(二)非首次報名考生報名方法
登錄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網站(www.hnjy.gov.cn/web2/exam2/index.jsp)進行網上報名,錄入個人報名信息,準確填寫檔案號,打印《個人信息表》,提交2014年度的考試成績單(登錄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網站(www.hnjy.gov.cn/web2/exam2/index.jsp)成績查詢,打印2014年度的考試成績單)或準考證,到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職稱考試處二樓柜臺(海口市白龍南路53號,省人力資源市場,聯系電話:65375001)辦理報名手續,繳交報考費。
八、考場設置及準考證領取
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設在海口市,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請于2015年10月12日至16日登錄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網站打印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參加考試。
九、考試收費
根據《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等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計辦價格〔2000〕839號)和海南省物價局、海南省財政廳《關于取消和調整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項目和標準的通知》(瓊價費管〔2014〕525號)的有關規定,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按客觀題65元/科·人,主觀題68元/科·人標準收取考試費。
十、評卷與公布考試結果
考試結束后,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規定進行評閱卷,經上級部門批準后公布考試結果。
十一、證書核發、注冊登記
考試成績合格者,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核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與城鄉建設部共同用印的《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
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者,須在證書核發日期3個月內,憑證書及有關材料到房地產估價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注冊、登記,由房地產估價行政主管部門發給《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證》。
考生可以訪問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網站(www.hnjy.gov.cn)查詢報考文件。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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