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5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義烏市人事(人力資源)考試辦公室,省直和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
為做好2015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根據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5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0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就有關考務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考試定于10月17日至18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為:
10 月17日
上午:9:00-11:30工程造價管理
下午:2:00-5:00 建設工程計價
10月18日
上午:9:00-11:30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建、安裝)
下午:2:00-6:00 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其中,《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科目分為“土建”與“安裝”2個專業,考生可根據工作實際選報其一。
二、考生報考事項。考生于 7月20日至29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進行網上報名。
(一)老考生在完成網上報名并點擊“確認”后,即可進行網上交費,交費時間截止至8月13日。報名期間,考生可同時下載打印“報名表”留存報名信息。
(二)新考生和異地轉入我省的考生在完成網上報名并打印“報名表”后,還需另行打印“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和“網上交費通知單”,再于7月28日至30日,攜帶經所在單位審核蓋章的報名表和專業工作年限證明,以及網上交費通知單、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按屬地原則分別到省直、設區市及義烏市建設部門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報考資格審查。另外,申請免試2個科目的考生還需提供相應的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應于8月7日至13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交費。
(三)報名交費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12日至16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考點設置在杭州市和寧波市(其中寧波市考點只限寧波轄區內的考生報名)。
(四)在網上報名和交費時,報考人員應認真核對報名和交費信息(重點防止報錯級別和專業、選錯科目、傳錯照片、填錯姓名和各種號碼、未對應人員交費等情況)。如因報考人員網上填報信息或交費錯誤,以及提交錯誤或虛假審查材料,導致信息聯絡、報名考試、制證領證、證書使用等受影響的,須由報考人員承擔相應責任。只進行網上信息填報但未參加資格審查或未進行網上交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五)有關“報考條件、獲得證書條件、試題題型和答題要求、收費標準、報名程序及流程圖、專業工作年限證明、交費通知單、報考條件審查地址和聯系電話”等具體報考事項見浙江人事考試網“考試文件”或“辦事指南”欄目相關公示。
三、報考資格審查。報考資格審查人員應認真審查考生的報考材料,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要收下報名表并蓋章,同時收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軍官證)、學歷(學位)證復印件各1份。另外,對于申請免試的考生還應審查其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證書,符合條件的收下該證件復印件1份。最后,對通過報考資格審查的人員,在“網上交費通知單”上蓋章后將其退回給報考人員。
對于“報名表”上只顯示《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和《工程造價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要特別注意報考人員是否報錯級別或是否符合免試條件。
四、參考書目。教材征訂地址:杭州市拱墅區信義坊商街東200-1號;聯系電話: 0571-88085976。
五、成績公布。考試成績待國家有關部門核準或下達合格線后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并下載考試成績。
六、有關要求。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和建設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通力協作,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具體計劃見附件)。在報考資格審查中,審查人員要堅持原則和把握準確,防止違規審查和錯審現象發生。要提高服務保障水平,努力為考生順利報名和考試創造良好條件。同時要采取切實措施,做好考風考紀和考試安全管理工作,對弄虛作假和考試舞弊者,一經發現,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12號令)和我省對人事考試違紀違規信息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理,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順利實施。
(一)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按報名系統上的流程與要求,如實填報“報名表”信息,同時上傳經專用工具處理后的電子證件照(具體要求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報考人員須認真核對“報名表”上的信息、照片,以及報考的科目,務必在確認無誤后下載打印。
(二)往年已參加過該考試的老考生(具體見網上報名表上的說明)在完成網上報名并點擊“確認”后,即可進行網上交費,交費時間截止至8月13日。同時,考生可下載打印“報名表”留存報名信息。老考生的報名信息在確認后不可更改,提醒考生在點擊確認前務必認真核對。
(三)新考生和異地轉入我省的考生(具體見網上報名表上的說明),在打印“報名表”后,還須另行打印“網上交費通知單”和“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然后在“報名表”的誠信聲明處簽名,經所在單位或業務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后,在杭的省部屬(省直)單位和各市的報考人員,于7月 28日至30日按屬地原則分別到省直、設區市及義烏市建設部門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審查。現場報考條件審查時,須提交報名表、網上交費通知單、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身份證(軍官證)復印件各1份。另外,申請免試2個科目的人員還須提供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通過資格審查后必須于8月7日至13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交費。
(四)相關提示。⑴省部屬單位(省直)的定義,以及全省各審查點的聯系電話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⑵省部屬單位(省直)報考人員的審查時間為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⑶在國(境)外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需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4)新考生在報考資格審查前,如發現報名信息有誤的,可重新登陸報名系統修改報名信息,但修改后必須重新打印“報名表”,且必須用最后一次打印的“報名表”參加報考資格審查,審查后就不得再作更改。報名序號也必須以最后“報名表”顯示的為準。否則,發生差錯后果由考生自負。
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香港、澳門、臺灣居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取得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2、取得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取得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3、取得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和獲碩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4、取得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從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二)1996年8月26日之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和《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2 個科目,只參加《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和《工程造價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5年。
(三)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
(四)因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參加該項考試。
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報考依據
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77號);
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實施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事部、建設部[1998]8號)。
二、試題題型和答題要求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試題題型為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卡上作答,其它3個科目試題題型均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卷(削)筆刀、計算器(免套、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答題所用草稿紙統一發放、回收,其它3個科目考試題本可做草稿紙。
三、獲得資格證書的條件
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報考2個科目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四、收費標準
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015〕1217號和省財政廳、物價局浙財綜字〔2004〕253號文件規定,考試收費標準《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為每人50元,其它3個科目為每人每科45元,由考生在網上交費。考生的交費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
附件
2015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時 間工 作 安 排7月8日省印發考務工作的通知7月20日至29日網絡報名(其中老考生可同時進行網上交費,交費時間截止至8月13日)7月28日至30日省直、各市及義烏市組織報考條件審查7月31日前各市報考資格審查部門(單位)將審查資料送當地人事考試辦8月5日前各市人事考試辦將已通過報考條件審查人員在網報后臺進行確認8月7日至13日通過報考條件審查的人員(新考生和異地轉入考生)進行網上交費10月12日至16日考生從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10月17日至18日考試國家有關部門核準或下達合格線公布考試成績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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